温泽第一次遇见方芳是在一个露天的咖啡馆,方芳比温泽大五岁,可温泽第一句话却是:
“你知道吗?我真想把你弄脏。”
方芳并不住在这个城市,她只是路过这里,如同这个城市每天数以万计的新陈代谢一般。她属于那些来去匆匆的过客,也是碰巧,她的客户约她在这里谈生意。于是我们的主角温泽便遇见了她,在几个巧合的基础上,他们的邂逅成为水到渠成,我这么写,是因为想提醒读者,这个故事纯属我一时头昏脑热杜撰出来的,谁也不会第一次见面就跑上去说,我想把你弄脏。
敢这么说的人,在现实里,只会被警察叔叔带走,然后被几个强壮的肌肉男隔三差五地捅屁眼儿。而且以我多年读小说的阅历来说,还没有一个小说主角以被捅屁眼儿为卖点,这么想来,也许是一条可行的写法也未可知,自然我是开玩笑的。(笑)
当温泽对方芳说完这句话之后,稍微有点经验的读者就会把男女主什么时候上床装在心里,同时心里会吐槽,这个作者,恐怕是写黄色小说的性变态。
首先声明一下,我不是什么性变态。而且我也不写黄色小说。
至于原因,倒不是我志向远大,故作清高。原因是有一次我真的心血来潮写了一篇色彩鲜明的文字,拿给挚友分享,却反被朋友调侃说,这真像是阳痿患者写出来的故事啊。
从此以后,我便知道,写黄色小说也是要有天赋的,很明显,我不具有这种天赋。
还有一点要强调的是,我是个心胸狭窄的人。那个说我是阳痿患者的朋友,名字就叫温泽。行笔至此,有点余怒未消,因此我要改一下开头的部分。
阳痿患者温泽第一次遇见方芳是在一个露天的咖啡馆,方芳比温泽大五岁,可温泽第一句话却是:
“你知道吗?我真想把你弄脏。”
方芳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她的应对十分成熟,完全符合危机公关的职业,她只说了一个字就化解了尴尬的气氛。
她说,滚。
真是十分成熟的应对呢,对于写出这段文字的我来说,也深感欣慰。
温泽愣在那里,大约愣了五点九二秒左右,他像个小孩子一样手足无措。他不是个职业的流氓,更无意冒犯方芳。他只是冲动,从他下体搭起的帐篷来说就能充分了解。
诶?很奇怪是不是,温泽不是个天阉吗?这个阳痿患者是怎么搭起帐篷的,对于这个问题,并不是作者疏忽了,你们要相信作者是一个严肃而逻辑清晰的人,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我可以坐下吗?”他尴尬的问。
方芳沉默了三点四一秒,她读懂了温泽发出的求救信号,不悦地说:
“坐吧。”
“刚才抱歉啊。”
“你现在说这个还有什么用。”她小声而急促地说。“你让我丢尽了脸面。”
对此,温泽除了满脸的道歉什么也说不出来。
“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方芳的眉头上聚集了一片乌云。“是诚心戏弄我的吗?”
“实在是难以启齿。”温泽有些为难的说。
“你刚才的话才叫人难以启齿吧,我真想洗洗耳朵。”她立即反驳。“好了吧,你到底要坐到什么时候,你没发现周围的人用若有若无的眼光在瞄着这里吗?”
“恐怕,有些困难。”温泽犹豫地说,然后眼神无辜的示意桌子下面的违章建筑。
方芳对这个奇葩简直要彻底崩溃了。
“你是上天派下来惩罚我的吗?”
“我性冲动了。”他认真的说。
“什么?”方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性冲动了。”说完他意识到什么似的补充道。“第一次。”
写到这里,连我这个作者也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离开那个城市的第五天,方芳从睡梦中惊醒,背后的冷汗浸透了乳白色的被单,她已经连续五天梦见了温泽,准确的说,是梦见温泽站在她面前说出我想弄脏你的那一刻。这句话如同画家斯韦特兰娜·捷列茨的《雨中女郎》那样,让人产生原始的恐惧。
仿佛在方芳出生前,这句话就预备好了,只为等待她坐在露天咖啡馆的那个瞬间,给她致命一击,像沉底的碧螺春那样舒展它扭曲的身姿。
毫无疑问,她臣服于命运为她安排的噩梦,她拿起电话,打给了温泽。
“请转接语音信箱。”在响了两声之后,电话里传来一个女人中立的声音。
她立即挂断,恍然意识到自己是多么愚蠢。此刻,她只觉得喉咙如同被毒阳炙烤的撒哈拉沙漠一般干渴,于是她扶着床沿站起身,踩在冰凉的地板上,在厨房的水龙头给自己接了杯水。
伴随了喉咙的起伏,她听见咕咚咕咚的声音向黑暗中扩散,同时,她的腹中响起了不规则的叫声。这些声音白天是听不见的,是她在公司里嘈杂的环境里所听不见的,是她在纸醉金迷的酒吧里所听不见的,非得要一个人,被噩梦惊醒时才能听见。
她理所当然的以为自己是由于工作压力过大才噩梦缠身,所以请了几天假,把自己全身心的抛弃在由资本运作的冷漠金钱所构造的虚幻里。但一天的疯玩回到家换来的却是噩梦更猛烈的反弹,几天下来,非但没有让她精神振奋,反而整个人身心俱疲,奄奄一息。
她想过去看心理医生,也怀疑自己是得了抑郁症。但由于童年对医生的恐惧,让她在这个艰难的时刻,毅然的令她放弃了就医这条有前途的道路。伴随着挚友的一句话,跌到了无底深渊。
挚友只对她说了一句话:“你彻底爱上那个人了。”
“怎么会?”
“相信我,如果你不答应他的所有要求,你会后悔一辈子。”(这里我抄袭了马尔克斯的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面的一句台词)
作者也想过这个问题,之所以方芳难以忘记,可能是因为温泽是一个美男子的缘故,他有一双被遗弃的小狗才有的眼睛,笑起来牵动嘴角的酒窝,犀利的眉毛,恰到好处的排列组合。他美得犹如电影演员黄渤一样。
也可能是激发了方芳心中沉睡的占有欲。总之,方芳鼓起勇气有拨通了给温泽的电话。
这次不再是转接的语音信箱,而是温泽柔和的声音。
“喂。是你吗?”
倘若有人在电话里这么问,十有八九他是刻意的等待某人的来电,而且对于这通电话的来临,他有十足的自信与把握。
“你没睡吗?”她其实无话可说,只能没话找话。
“睡不着,我老是梦见你。”
对于这天赐的巧合,方芳也不可置信,她轻轻地,几乎不令人察觉的叹了口气。
“噩梦吗?”
“对于我来说是美梦。”
“不管你信不信,我也梦见你了。”她如此说道。
电话那边是长久的沉默,像入夜的霓虹那样深沉。
“我想见你。”他的语气无比坚定,仿佛已经没什么能够阻止他了。
“现在。”
“现在恐怕不方便。”方芳也诚恳的道出。
“那就待会吧。”他败下阵来,但同时他阴沉的表情浮现在方芳的脑际,他说:
“待会梦里见。”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