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是程序的精髓,学会并善用设计模式才是一个优秀的程序员,本篇文章是基于另一个大神的简书所做的总结,在文章后边会附上大神的简书地址。
1.设计模式的分类
2.作用
提高代码复用率,降低开发成本和周期
提高代码可维护性、可拓展性
使代码更加优雅
让代码更容易被他人理解
3.设计模式的设计原则
1> 单一职责模式(一个类=只有一个引起他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即耦合性太高=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到其他的职责
2> 开放封闭原则 (一个实体应该对外扩展开放,对内修改关闭)
即每次发生变化时,要通过添加新的代码来增强现有类型的行为,而不是修改原有的代码。
符合开放封闭原则的最好方式是提供一个固有的接口,然后让所有可能发生变化的类实现该接口,让固定的接口与相关对象进行交互。
3> 里氏代替原则(子类必须替换掉他们的父类型)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子类替换父类后,程序的行为是一样的。
只有当子类替换掉父类后软件的功能不受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地被复用,而子类也可以在父类的基础上添加新的行为。
4> 依赖倒置原则(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而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
所谓的的 “面向接口编程,而不是面向实现编程”。这样可以降低客户与具体实现的耦合。
5> 接口隔离原则(使用多个专门功能的接口,而不是使用单一的总接口)
不要让一个单一的接口承担过多的职责,而应把每个职责分离到多个专门的接口中,进行接口分离。
6> 合成复用原则(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
新对象通过向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用功能的目的。简单地说,就是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继承。
7> 最少只是原则(迪米特法则)一个模块或对象应尽量少的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这样当一个模块修改时,影响的模块就会越少,扩展起来更加容易。
关于迪米特法则的其他描述:只与你直接的朋友们通信;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外观模式(Facade Pattern)和中介者模式(Mediator Pattern)就使用了迪米特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