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纵秋
娘娘九月份的大戏,又名《大义秦商》,虽然自从男主吴聘死后有不少人表示弃剧(到现在还是好心疼好心疼……),但剧终之时,剧里的几段情感纠葛还是让人看得唏嘘不已,比起纯玛丽苏来说要好上许多。
01
吴聘: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吴聘是周莹生命里最有力的注脚,也是下得最重的一笔,奠定着她坎坷传奇的一生,本来,她大可以跟随周老四一辈子江湖卖艺,行走天涯。
可是,她遇到了吴聘,这个用温柔和善良羁绊了她一生的人,吴家的家规成为了她今后信仰的信条:不骗人,讲诚信。
周莹先遇见了沈星移但是却爱上了吴聘,只是因为,吴聘比沈星移更懂她,更明白什么是最好的爱。
她想留下来,他就为她开先例,欣赏她的聪明伶俐;她想走,他就为她备好车马衣服,筹划好未来的路。
他的成全理解,换来了周莹不顾后果的冲喜,盖上红盖头钻进轿子,变成了他的新娘。
年轻时候喜欢过的人总感觉是最好的,不计较物质,不计较得失,所以爱的时候可以全心全意,恨的时候也撕心裂肺。而吴聘就是那种最适合在结婚时出现的人,有个普通的外貌,却能对心上人呵护备至。
看到吴聘摘枣跌下来,一句话都没说就走了的时候,心都要碎了啊!编剧实在太狠心了,怎么舍得这么好的男人去死!?
后来再往下看,冷静地想了想,如果吴聘不死,这剧就算演完了,就像童话里所有相似的大结局——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我们都知道生活很难有这么人人如意的结局,编剧也知道,所以她把吴聘写死了。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那么多完美的爱情的,更多的人是要像孙悟空一样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能修得正果。
周莹决定喜欢他之后,吴家大院的兴衰荣辱,从此周莹一个人扛了起来。她用后半生去偿还他曾给过的温柔,不怕千难万阻,再失意落魄,看一看他的名字,就缓过来了。
吴聘作为恋爱结婚的最优选,最重要的不是他更懂周莹,比其他人更爱她,而是他在爱她的同时,也让周莹变成了更好的人。
如此周莹才有机会吸引其他人的目光,所以,我觉得,除了吴聘和沈星移算得上喜欢,其他人的情感都只能算是钦佩。
努力去寻找那个真命天子的时候,其实更应该沉下心来想一想,自己到底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如果你都不喜欢现在的你自己,那你的吴聘也不会看见你的。
爱情里如果不能相互成全,那相爱的意义是什么?
连接彼此的永远是爱,而不是责任和义务,这才是最好的爱情吧。
02
沈星移:没爱过,怎么办
沈星移自小家庭优渥,前面有沈月生扛着沈家重担,上面有沈家奶奶袒护,天不怕地不怕,为面子一掷千金,他在成长的过程中他是一个接受爱的人,他很难去付出,甚至去理解爱。
但同时,他也非常善良,能和周老四这般放荡不羁爱自由的人交情深,说明他是一个很爱玩,少年心性的人。
也许是因为他的少年心性,他才不懂爱,他才要经过许多的挫折和磨难的考验才能明白,爱到底是什么。
三寿帮的绑匪放了他,他执意要回去的时候,他想起周莹在花树下笑得灿烂。
于是他依旧像个输不起的小孩子,为了面子不能怂,又折回去了,经人点醒,“你真是个情种啊!”,他才发现,他原来是喜欢周莹的,喜欢的不得了。
牢房里看着周莹笑得明媚,即使明天就死今天为了所爱,抛头颅也算不了什么了。
他爱得惨烈
无心继承沈家基业,一心变法报国,搭上了沈家全部人命之后,更是为了吴家几百条人命,替吴泽送死。也许从一开始,沈月生的死亡就注定沈星移不会花好月圆。
那多情的浪子啊,终究闯不过这情关。
沈星移和吴聘不一样,吴聘自小和胡咏梅青梅竹马,情爱的事,是知晓几分的。所以醒来发现周莹做了自己的妻子,心里是高兴的,他清楚自己的心。
而沈星移呢,他既没爱过,就更不清楚自己这股子执念到底为哪般了,他更像是初次恋爱的少男少女们,涉世未深,肤浅地以为爱情就是一张看起来好看的脸,等明白的时候早已经转身错过了。
真希望沈星移永做个不可一世的混蛋,喜欢上一个没爱上吴聘的周莹。
就像那些小心翼翼暗恋的少男少女能喜欢上,够得到的幸福,哪怕付出一点点代价,也比,看到得不到要好得多。
所以,没爱过,怎么办?
那就找个人爱一次吧,体会爱情里面的酸甜苦辣,人生的百转千回。
再回首,沈星移,也许会是最美好的回忆。
03
杜明礼:贫苦人的七情六欲,一情一欲都贵的很
他惊世一瞥的时候,心里是动了心的吧,所以坏人如他,拆散了胡咏梅和吴聘,让她嫁不了自己的如意郎君。
这样也许,他杜明礼是有几分胜算的吧。
后来种种身不由己,贝勒爷的门下,说什么话办什么事,终究是不能任他心愿的。
现实,最终让他按下了这份欢喜,摁住了自己的心,也许他也在暗示自己,他对胡咏梅只有感激,只是温情,不是爱。
没钱的时候,爱一个人都是奢侈,贫苦人,一情一欲,都要掂量好久啊。
等到胡咏梅走头无路来找他,要二十万两银子时,他赶忙数了数自己的银子,查坤告诉他:二十万零三百两。
他的全部身家。
他颓然地跌坐进椅子里,这般无奈,就像每次贝勒爷杖责时,他无力还手一样。
本以为有了古月洋布庄,可以脱离这命运的摆布,现在看来,他只能选择明哲保身。
你走吧,我是不会帮你的。
她向他吼:“杜明礼,你别忘了我当年可是给过你半个馍!”
我杜明礼能活到今天不是因为你的半个馍!是靠我自己,靠我杜明礼在贝勒爷手下像条狗一样的活着换来的!
他活下来或许不是因为胡咏梅,可是他继续活着的意义,全都是为了她吧。
所以当她死后,他坐在胡家洋布庄前的台阶前喃喃自语:“你恨的,我只好继续替你恨着。”
所以她死后,他买下胡宅,一个人偷偷地思念。
相比于吴聘和沈星移的养尊处优,他一个乞丐出身,走到今天这一步,不换骨,也是要掉层皮的。
他清楚地知道该怎么生存,这世界上得到的才是自己的,宁可损人三分,也要利己一分。
他心甘情愿变成一个坏蛋,变成一个利己主义者,他没得选。
再来一次,他的境况好一点,或许可以像沈四海一样白手起家,娶上一个普通的女子,过上幸福的小日子。
可是人生,是没有重来的。
多少人,被生活逼成了从犯,逼成了狗一样的自己?
多少人,在深夜喝醉时,想到自己年轻时候的初恋,心碎不已?
多少人,在久别重逢里,只剩一句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像歌里唱的:一厢情愿的不舍 转身别过 此情奈何
可惜他到死都不晓得,胡咏梅心里从来也就只有吴聘一人
他杜明礼,到底是爱错了人,穷小子怎么可以喜欢上富家千金呢?白富美的归宿向来只有高富帅,杜明礼你这个痴心妄想的癞蛤蟆,下辈子记好了,不要乱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