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听到或者看到这样一句话: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错不改,只要能知错就改,那还是好的。 我相信很多人对于这句话有着很深的认同感,我周围的朋友就有好多非常认同这句话。
可是,这句话就真的是对的吗? 我们来简单的论证一下。
就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例子来说吧,我给你一巴掌,然后跟你很诚恳的道歉了,我犯了错误,但我也认了错,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我相信你肯定不会认同,因为你脸上红红的巴掌印告诉你,这件事不会这么简单的就结束了。当然,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是最不能让人接受的,但是,我们中的大部分人,能做到推己及人吗?好像并没有。就像最近的某明星出轨事件,这件事,其实就真正意义上来说,是狗仔偷拍在先而引出来的。先说狗仔吧,法律法规上有的,是对公民的隐私权的保护法,明星也是公民,只不过曝光率比我们平凡人高了好多。在这件事情上,就我个人看来,貌似最先牵扯到的,是法律问题,法律法规里并没有明确规定记者有对公民在无牵涉到法律问题的隐私部分有着偷拍跟拍以及曝光的权利吧,虽然在娱乐圈里这是他们的潜规则,这应该也是犯错吧。其次,在出轨事件上,微博以及各大网络媒体上的报道,对于公民的隐私问题上曝光的过于让人接受不了,可能其他人作为看客,看的津津有味,或是键盘侠一样,在网络这种不知道谁是谁的虚拟空间上大肆渲染,等等,但是对于当事人,尤其是被出轨方以及家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难道不是一种犯错? 在这些事情上,大家似乎并没有想着推己及人,而是想尽办法的来看热闹。就这个事情而言,犯错的,似乎不仅仅是狗仔与出轨者,但就这么多人而言,没有一个人认识到犯错了。
这只是一个个例,但是反映出的,确实每个人对自己内心道德要求的一种松懈。诚然,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不会犯错误,就连圣人孔子,都有过犯错,但是,我们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对于自身内心道德的要求,却是不尽如人意。我们不是圣人,我们也不可能不犯错,难道我们就对自己的要求都这么低吗?我们不会不犯错,但是我们可以少犯错,在错误形成前立马停止错误的行为。
有些错误,一旦犯了,哪怕你再怎么诚恳的知错改好,但是对于已经成型的事实,以及所造成的影响,并不会因为你的知错就改而消失。我们能做到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无法接受,为什么就不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呢? 这也是一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