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别处
我在慢慢消失,同时这里的春天也在逐渐消失。
上个星期我去了Et aiors,一块三年前因火灾而寸草不生的荒地。那里曾是我的乐园。以前这里荒草丛生,很多人谣传里面有两米长的乌蛇,事实上蛇的确是有的,但不至于两米长,我所见到的最大的也不过是九十公分。不过我并没有去澄清这里的谣言。Et aiors是我起的名字,本来是想做为以后我开的爵士酒吧的名字,后来觉得这里刚好符合我的要求,便将这个名字给了这片荒地。Et aiors在法语中是“那又怎么样”的意思,源自于法国总统密特朗在回答记者时嘟囔的一句话。我很喜欢这句话,并且将其意思引申为“去他妈的”。我觉得这样的解释更为合理。Et aiors里有丛生的荒草,废弃的旧校车还有一座不知年月的灯塔。
五年前的冬天,酗酒的父亲带了一个面容邋遢的女人回家,父亲给了我十元钱让我出去吃牛肉面。那是我第一次见父亲带女人回家并且还给了我吃饭的钱。在那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父亲喝完酒后回家只会给我带冷面包和一顿殴打。母亲趋势后,我常常遭受这样的待遇。那时我为了逃避父亲的殴打,常常装作上厕所,然后在厕所里面一呆便是很久。
我本该是在那个冬天里死去的。所幸碰到了Et aiors。我在街头上游荡,眼前出现了幻想,是一副精致又飘渺的景色:我走在一条蜿蜒的小路上,两边是美丽的鲜花丛,天上有着非常巨大的月亮,月亮上仿佛正在演出一场皮影戏。我就沿着这条小路不停地走着。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自杀,潜意识里却在驱使着我走向了据说有两米长大乌蛇的Et aiors。在那里,我和蛇交了朋友,在灯塔上涂鸦,在废弃的校车里放松自己。
Et aiors拯救了我的生命,让我获得了重生。在遇到它之前,厕所是挽救我求生欲的地方。
我很喜欢这个安静的地方,把里面的一切都当成了我的朋友。我会在夏天宁静的午后里坐在废弃的校车里看《超现实主义宣言》之类的书籍,喝着带有厚厚泡沫的啤酒,听着班得瑞充满感情的钢琴曲。有时候我会放下书籍,直盯盯的看着某处——那里有一条灰青色的小蛇在阳光中游动,我欣赏且沉醉在它那柔软美丽的身体之中。虽然我对蛇充满了尊敬之情,可同时天性却使我惧怕它。所以我与蛇一直相安无事,各自生活,没有交集。
偶尔,不,我常常会涂鸦。我对艺术一窍不通,手也笨拙的要命,常常碰上非常想画一副超现实主义的画却又无从下笔的尴尬局面。后来我认清了自己的绘画天赋,便开始涂写文字。灯塔和校车上有着大量的文字。如果现在还存在的话,我再次见到那些书写的文字,我定会泪流满面。那些文字记录了每一次父亲对我的毒打以及少年对世界无穷尽的怨念。
我时常会在追究我自己到底在思考些什么。曾经的我深深陷入一种落寞贵族气质的忧郁。我曾试图用自动写作法写出一连串不想干的词语,然后再用意识流手法去编写一个我内心的故事以达到了解我的内心的目的。
我写下了骨头,铁锅和融化的猫。
编写了一个关于吸血鬼的故事。
我写下了陶器,死亡和自由。
编写了一个发生在十九世纪中叶西方的战争故事。
……
我很快意识到了我在还没脱离幻想的年纪去谈生活,这本身便是个错误。
Et aiors是个了不起,美丽的地方。
可惜的是三年前一场火灾让它消失了。荒草变为了焦土,大量的被烧焦的蛇在土地上发现。虽然校车,灯塔依旧存在,可是没了荒草和蛇的掩饰,它便不能称之为Et aiors。
时隔三年,我终于决定再次拜访Et aiors。我已经陷入一种逐步磨灭我对生活的耐心的焦虑之中。在离开ET aiors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是依靠缓慢咀嚼食物来缓轻这种焦虑的,有时甚至为此一天能够吃上五顿饭。也因为巨大的进食量,我的身体在逐渐变得糟糕。皮肤下垂,眼袋浮肿,头发乱糟糟的,肚子肥胖,性欲旺盛。这便是我二十岁时的面貌。孤独的肉体,绝望的心灵以及对生活的焦虑使得我实在不得不想早早结束掉自己的生命。
再次见到Et aiors的时候,我像一个诗人,充满感情的漫步在这片土地上。时隔三年,这里已经零零散散的长出一些忍冬,香附子之类的杂草。那废弃的校车已经被人拉走了,不知何年代的灯塔依旧在那里,上面的涂鸦已经被烟熏的看不见了。绕过灯塔,我看到了一棵长满嫩芽的枯树,这棵让我微微有些惊讶的枯树竟然在数秒之后带给我一种久违的感动。它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我的童年。
我一直觉得在我出生的时候,皮拉和丢卡利翁在将我这块石头扔在令人窒息的泥沼池的时候应该是不偏不倚击中了我的母亲,使得我沾上了她的鲜血出生。所以母亲自生了我之后便得了一场大病,不能够忍受潮湿的空气,在阴天会有严重的腹痛。
母亲带着这些病痛痛苦的活到了第十三个年头便去世了。
关于母亲的记忆是干净且美好的。母亲是个有洁癖的女人,她喜欢打扫房间,清洗衣服等等。有母亲在的家里永远是干净且有秩序的。
在我十四岁之前,我们家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我们总是四处搬家。记忆里每次搬家都是父亲拉着驾车,上面捆着我们家为数不多的家具。母亲则头上绑着白色的布条由我搀扶着跟着父亲。
我十四岁之前大约搬了五次家,前几次住的地方,由于年代久远加上记忆比较零碎,我很难去具体的描绘那几次搬家的心情和生活。
我唯一有连续记忆且让我持续感动,在艰难日子里感到温存的记忆是在第五次搬家。那次我们一家人拥挤在三间小屋子里。每间小屋子不足十平方米。第一间小屋子被母亲收拾好后放上柜子来做些小买卖,卖些零食,小玩具之类的。第二间屋子就只放了一张床供我们三个人睡。第三间屋子是厨房,那时我们还没有电饭锅,用的是灶台。我们租的地方没有厕所,所以我们一般上厕所需要到隔壁邻居家的院子里的厕所。生活就是如此清苦。母亲当时为了赚钱,每天晚上趁旁边中学放学都会在门口煮上一锅麻辣烫,五角钱一串论串卖。每当这时我都会悄悄的从卧室出来伸手去偷吃。
关于母亲,我有一段非常清晰的记忆。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母亲想要去厕所,然后她将我叫起来让我陪她一块去。当时我对被吵醒这件事非常不满,就质问她为何不愿意自己去,她犹豫了一会儿说道“我不敢自己去。”这句话将我逗乐了,并且在小小的胸膛里升起了一种不同寻常的感觉。隔壁邻居已经出去打工了一年有余,院子里起了一层很深的杂草,在月光下看起来确实有一些诡异。母亲走进了厕所,我蹲在外面,微风吹来,旁边田野白天新浇的粪水味儿飘了过来,味道很淡。四周有蝈蝈的叫声,我听见了厕所里传来了轻微的东西落在水里的声音。
那个时候,我们的日子过得贫穷。但每周二和周六,我们总是会穿得整整齐齐,带好洗浴用品但街上的浴池里痛痛快快的泡个澡。每隔一个月我们会进县里,一起看一部电影然后再吃一顿家庭晚餐,甚至在我十二岁生日那天,我们还去品尝了黑椒牛排的味道。
有段时间,我总是在半夜写作,逐渐摸索着记忆,断断续续写了十几万字的小说和六七万字的散文去回忆母亲和过往的生活。不过它们都在我上大学的第一天给烧了,大火将空气扭曲,仿佛泯灭了另一个时空。
灯塔内空气干燥,有很多昆虫的尸体。我沿着灯塔楼梯上到了顶部,在那里我看到了一首名为《青春》的诗,诗的内容有五行,然而却被作者铲去了。这是思晨写的诗。
我也曾经有过朋友,这句话说出来颇有些心酸。
我和思晨初次相识是在17岁的夏天,两个人在放着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台球厅里喝得烂醉,烟头烫破了彼此的衬衫。
我们相互扶持着走出了台球厅,夜晚刚好到了明亮的时刻,一些夜间昆虫的叫声还十分清脆,头顶是漫天星斗。
“要做爱,不要战争。”我们大喊着刚刚看过的纪录片里面的台词,并决定也要印一副这样的句子挂在床头。
我们大抵就这样认识了。
思晨惊人的排斥小说,历史和报纸,只看一些时装或是设计类或是科学类的书籍。因此他拥有特别多的爱好和手艺。他能够烧出一桌子好菜和一个精美的陶罐。这是我非常羡慕和崇拜的。
他很难理解我为何给一片荒地起了一个法语名字,也不懂我的涂鸦。不过这不妨碍我与他的交往。他就像一个大哥哥,教会了我如何耐心的揉捏陶土,挤尽里面的空气。让我第一次尝到了鸭肉配橘子酱的美妙味道。他还给我配了一杯我从书上所知,一直想喝的godfather鸡尾酒。甚至还在一个晴朗的上午,我们一块呆在校车里听大公三重奏的时候,他突然站在了我的面前,背对着阳光,手舞足蹈的给我详细解释了手淫。这是困扰我很多年的问题,我时常会觉得身体在逐渐变得寒冷,眼睛发酸,灵魂带着一块巨大的污垢。我是污浊的,不配在阳光底下与那些活泼健康的男生一起玩耍。我应该呆在阴暗潮湿的地方。
我万分感谢思晨给了我生活新的颜色,那是温暖阳光的颜色。
思晨自杀的消息是在春季传到我的耳边的,然后我却在夏季才开始怀恋他。自己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慢慢的沉浸在黑暗之中,身边充斥着一股腐烂的气味,如同梅雨天气久置的袜子。
那年春天思晨生日的时候,他躲在厕所里将巴氏消毒液和厕所清洁剂混合在一起。门窗都封闭得很紧,马桶盖都被盖住了,下水口用胶布封住。
思晨的去世增加了我的焦虑感。好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在昏黄的灯光下咬着左手指甲,右手用来自慰。数目众多的飞蛾时常来骚扰我,甚至有些还钻进了我的耳朵里。另外还有一些老鼠在不停的啃食着木制家具。
我喷了大量的杀虫剂,从冬令大衣里掏出牛肉棒作为诱饵放在捕鼠夹上。
两天后蛾子被消灭的无影无踪,老鼠也抓了四只。
有一段时间,我想着去旅游。于是便骑着捷安特的自行车,背着大大的旅行包,沿着公路,一路向西。我想要去西藏。第三天,路突然变得熙熙攘攘了起来,周围有很多很多骑自行车的,开旅行车,私家车的,甚至还有徒步搭车的。本来热烈的情绪仿佛突然被冷水浇了一番,骑车的速度也变得缓慢。
大家在情怀与理想上这条路上相遇,于是孤独也变得熙熙攘攘。
一个月后回到了家里,第一件事是把车卖了,刀卖了,头盔卖了,帆布包卖了。
我曾经做过这样的梦:在一个四月起风的日子里,一个女孩伴着飞鸟开着房车来到了我家门口,车在这里抛了锚。她需要用几天时间来修车,我和她聊天,我们仿佛是上世纪的恋人,聊到眼睛发亮,喉结来回活动,骨头咯咯做响,仿佛整个世界融化在光影中,而光影在我们身后。她和我讲着很多她自己旅游的事,她用很夸张的语气描绘着美丽的景色,用洋洋得意的表情诉说着她如何差点被人强奸,然后她灵机一动给他脱裤子,脱到一半时跑,男人由于裤子绊住了无法追上她的事情。还用很惊奇的语气向我描述着每一个在路上交往过的男生。女孩耐心的每天给我讲着我从未见过的景色,从未听过的地方传说,从未认识的陌生人。直到有一天我烧掉了屋子,带上那把吉他和一个随身听,还有一张c罗的海报和女孩上了车。女孩说出发,我说再见。女孩说我来了,我说我再也不会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