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那一别再相逢。
二十有一又一年。
在这所有逝去的旧日年华中,最伤人的不是破碎流离的家国往事、不是睹物思人一柄长剑断送一生恩怨,是我们不能唱一辈子戏了。
盛世烟花,岂得蒹葭。
四面一楚歌,这梦就要醒了啊。
眉眼具风情
李碧华的文字初读两页,觉得有一股婉转阴柔之美,那一点点心思,在她笔下,两三句便精准描摹。
爱不是这本书的主题。我看到最多的是怨。
写的最好的也是怨。
大时代里小人物的悲喜,一生荡气回肠,最终还是泯然众生。怨这跌宕曲折的国祚,怨无法抗衡的命运,怨旧梦温存,怨一生太长。
如果这一生不是那么的长,在你我初初相遇或初初成名便终止该多好啊。
共饮醴泉、共着华衣、共担风雨、共赴盛宴。
然而命运借彼此之情谊作为玩笑。
怕你懂,怕你不懂,最怕你懂装不懂。
委婉的表白,换来更加委婉的拒绝。
(眼为情苗,心为欲种。程蝶衣的万般风情,都在眼睛里。)
这般凄清冷戚的文字读多了却有点腻。
其实对于程蝶衣和段小楼来说,他们根本不在乎这个世道如何变化,谁当局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有人捧场,日子过得美、这戏能继续唱下去就可以了。
他们不过是个小人物罢了,就算辉煌时见识过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但仍然也是大字不识几个的戏子。
他们的生命张扬在舞台之上。在一幕幕戏文里,而那是别人的人生。这才是悲剧所在。
把我当成你的贵妃,花前醉酒月下吟诗深恩负尽几重离别;
把我当成你的玄宗,金戈铁马踏碎江山天下却不能覆你无暇。
把我当成你的虞姬,愿一生一世、无论现实与梦境都是你的虞姬。
段小楼当然也要当霸王,但却不是程蝶衣的霸王,他要当的是自己的霸王。
何况他根本就是个假霸王。
到最后,最最忘不了,放不下的,是想吃却再也买不到的盆儿糕,是威武台上力拔山兮的气魄,是从前那段旧时光。
梦里蒹葭在
比起电影,原著的文字略显得幽怨小气。但关于结局,我却更喜欢原著。
电影中众人形象饱满生动,哪怕只出场几分钟的小豆子之母都让人印象深刻,这里有不疯魔不成活的程老板蝶衣,有认命的霸王段小楼,有真女子菊仙,有同样活在虚空与痴狂中的袁四爷,相比之下,原著中语似呢喃,带了冷气和嘲讽,转场时尤显得模糊,过于淡了。
(袁四爷爱虞姬,程蝶衣爱霸王。这正是:人在戏外,情在戏中)
电影和原著的结局不同。各有拥趸。
这最后一场相遇。
只道是一袭青衫赴旧梦,怎知他红粉深处剑骨凉。
程蝶衣为什么是程蝶衣?为什么这么多年仍被人们记忆、怀念?
因为他做到了很多人想却做不到的事,那就是从一而终。他是那个真虞姬,活在自己的梦中,为爱伤悲,为戏痴狂。
纯粹、灿烈、美。
人们欣赏程蝶衣,是怀念自己无法实现的执念,是仰慕那纯洁炽热的真情。因为这些东西迟早要被冰冷的梦境掩埋。只有在最璀璨的一刻凋零,才称得上美好。
这是这部电影能够被成为经典的重要原因。
但那个特立独行、孤傲冷寂的李碧华呢?
她以不完美来写人生。
她来亲自撕开面纱。
到得最后,不演那么完美的一场霸王别姬了,死在爱人怀里何其容易何其壮烈何其动人,
但那还是戏。
有戏不算戏,无戏才是戏。
人生不是戏。
人生是悟。
贴一下书中的结尾:
......
“师弟!”
小楼摇醒他:“戏唱完了。”
蝶衣惊醒。
戏,唱,完,了。
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
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
他自妖梦中,完全醒过来。是一回戏弄。
太美满了!
强撑着爬起来。拍拍灰尘。嘴角挂着一朵诡异的笑。
“我这辈子就是想当虞姬!”
他用尽了力气。再也不能了。
后来,蝶衣随团回去了。
我离君天涯
书中的程蝶衣悟了,不论是关于那可笑的性别认同障碍,还是这阴差阳错命运安排下的爱,还是师哥的明白和拒绝,还是所谓的人性和现实。
一切都是梦。过去骗自己,以后不需要了。
这个故事,不是霸王别姬,而是姬别霸王。
两版作比较,各有千秋各有侧重,你信哪个结尾,你就爱哪个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