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上初中的时候,暗恋一个小太妹。她是留级生,每天描眉画眼看言情小说,追F4和球星欧文。总之,除了学习什么事都干。我给她写情书,说喜欢她。她说不喜欢学习好的,好学生都没有男子汉气概。那时,我是个小学霸。
我智商不错,情商堪忧。不会表达爱情,只会像小男生一样气她,引起她的注意。她喜欢欧文,我就说贝克汉姆最帅,还苦练贝氏弧线,想在体育课上在她面前秀一把。终究还是没秀成,倒不是因为我没练好,而是她根本就不会去看我踢球。这是一个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
我追她追不到,心情苦闷,开始写诗。诗人大概是这个世界上门槛最低的职业。如果有一天你一事无成无所事事,那恭喜你,你可以做诗人。我写了几十首情诗之后,某个偶然的机会被语文老师发现了,他拿着我的诗集啪啪啪地打我的脸。不是因为早恋,而是因为写得太烂,他觉得我只会考高分,一点都没听他讲的课,一点都不懂诗。从那之后,我就不写诗了。我觉得,我不写诗就是对诗歌最大的尊重。
我开始写小说,我最擅长胡思乱想和胡编乱造。那年我十四岁,早恋失败,练了一手编故事的本领。
现在我翻看以前的日记,但凡是以“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开头的,没有个几千字是结束不了的,又臭又长。上高中的时候,除了学习,我还忙于打球上网看小说和打架喝酒吹牛逼等有趣的事,没有太多时间写日记,脑袋里胡思乱想的故事只记下了十分之一都不到,不然我一定是全世界最高产的中学生。我写日记的时间都是从学习的时间里挤出来的,但是,我学习的时间本来就不多,从上面我说的那些有趣的事就能轻易猜出来。所以,上了高中,我变成了一个相当有男子汉气概的学生。只是我喜欢的那个小太妹不在了,她无法一睹我那逼人的男子汉气概。我的男子汉气概都快把班主任气疯了。
不幸中的万幸,班主任是语文老师,他并没有太为难我。一开班会他就骂我,说我不遵守纪律翘课不学习什么的。骂完我之后就给全班灌鸡汤,最后一看时间还早,就把我的作文当范文读给全班听,夸我写得好。场面一度很尴尬,但毕业后同学们回忆说,当年语文老师相当潇洒。
下课之后班里某个没有男子汉气概的小学霸找到我,问我写作文有没有什么窍门。我随口胡诌了句:无他,唯上网与早恋尔。
结果他当了真,还把我的话总结了一下。他说:你的意思是不是艺术源自生活?
我很难理解一个有如此理论水平的学霸,怎么能把作文写得跟屎一样。讲真,他归纳总结的这层意思我都没想过,我就是瞎勾八写的。
我说: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他说:可是,有些事情我们是没有办法体验的,例如,司马迁受宫刑,我们无论如何也无法感同身受。
我说:瞎扯,我们虽不能去噶蛋蛋,但在上面滴两滴风油精还是可以的。这样大概能体验到司马迁痛苦之万一吧。
那天晚上,某男生宿舍传出了杀猪般的嚎叫。听到那声音,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后悔自己晚上没去通宵上网。我以为自己害了一个没有男子汉气概的学霸,但后来风油精在男生宿舍传开了,我可能无意间为他们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于是,每每有同学借风油精,大家都会相视一笑,心照不宣。那年,我们为班花取了一个外号,叫风油精。
风油精最后成为了一名空姐,嫁给了一个富二代。为此,空姐这个梗在我心里就过不去了,最终从一个梗变成了一个结。我的每篇小说都要出现一名空姐,把我甩二十遍。女主角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李雪。李雪是我心中的白月光,她不是一个女孩子,她是很多女孩子。李雪身上有我爱过的每一个女孩子的影子。
最终,李雪抽象成了一个符号,约等于爱情。而我,终究还是没能让她看到我的男子汉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