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四年的狗,不知道小主人上初中,是要住校的。
于是,它绝食了。
就这么简单个事儿。
以前小主人就在马路对面上学,每天放学的铃声一响,它比谁都激动,准时蹲在家门口,摇着尾巴等着那个小小的身影。那是它一天里最重要的大事。
现在,时间到了。
人呢?
它就从下午等到天黑,等到饭都凉了,等到家里人都睡了。
它不懂什么叫“住校”,也不懂什么叫“一个星期回来一次”。
它只知道,它的世界里最重要的那个人,今天,没回家。
当妈的跟它解释,说孩子长大了,去新学校了。
它好像听懂了,也好像天塌了,呜咽两声,趴在地上,看着那碗一口没动的饭,眼睛里的光一下子就没了。
你说这事儿闹的。
一个畜生,能有多深的感情?
深到能让一个当妈的,心疼得受不了,大半夜开车去学校,硬是把刚住校一天的儿子给接了回来。
门一开,小主人回来了。
那狗“噌”地一下就活了过来,扑上去又舔又蹭,委屈得像个孩子。
然后扭头,狼吞虎咽地开始干饭。
有时候觉得,它比亲妈都想孩子。
这种爱,不讲道理,也不求回报。
笨拙、直接,但要命的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