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去接娃,娃说想吃烧饼,第一个地方关门了,于是换个地方去买。
这是一条拥挤的小街,我远远看到小街上画了停车位,还和娃说,这条街有了停车位,不错,正说着话,就看到了一个空位置,正好在卖烧饼的摊位不远处,停车入位后,开门就下车。
就在这时候,对,就这个时候,一辆电动车从我车门旁边晃晃悠悠经过,躲闪了一下,车身开始偏移,但是也是此时,后面又有一辆车跟进,擦着电动车的前轮,电动车倒在地上,那辆车犹豫了一下,开走了,是一辆灰色的本土crv,我急忙间下车,大姐已经倒在地上。第一反应是看看她有没有伤到,赶紧把她扶起来,可是电动车压住了她的腿,我很费劲才把她的电动车扶起来,还多亏有个大哥过了帮了一把。大姐站起来后,我赶紧让她动动走走,看看能动,但是她说很疼,也是哪个电动车特别沉,她正好被电动车后面的电池部分压到了。她说要去拍个片子,我说那给你200块钱行不行,大姐说200怎么够,你得给我500,我明天去拍片子,看看有没有事情,还要走我的电话,我特别担心她腿真的有事,左右反复看看,又帮她整理好东西,乖乖给她500块,我那时候从内心真的希望她没事,当时就想着出事了,哪个车跑了,我能做的就是帮她快点起来,看看有么有事情。
因为当时带着娃,目送大姐离开后,我还是带娃买了她想吃的烧饼,娃说,你还有心情啊,我说那也得吃啊,本来就是来买烧饼的,我还洒脱的告诉闺女,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是小事。
可是回家后还是很沮丧,和朋友家人说了这件事,我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冤枉,明明那辆车也是原因,但是现在结果却是我一个人承担,我又担心明天大姐打电话来,说她很严重,我真的就觉得不能承受了。
我的初心是不想任何人有事情。
娃爸帮我查了交规,并说我为什么不当时第一时间报警,为什么要私了,是啊,我一点法律意识都没有,还天天学习,真是汗颜。
查询过法律我发现,司机或乘客,因为开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开车门一方负主要责任。
学习后,我顿时哑口无言了。
我唯一暗暗庆幸的就是,还好没用大的伤亡,我祈祷大姐明天拍片子,一切顺利,千万不要有事,如果真的来电话,我也要面对这个事情,承担自己的责任,今天我花的500,一点也不冤,都是因为我自己没用尽到安全、谨慎的责任。
沮丧的睡吧,等待明日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