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那天下班路上看见它的。
这是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和中国大多数城市一样,司机们对斑马线视若无睹。减速?开玩笑!你只要脚下一迟疑,这些行人和电动车就像蝗虫一样无休无止,每个路口都减速,那猴年马月能到家?
我便是蝗虫之一,正提着一袋刚在路边买的五块钱的饴糖,站在斑马线的一侧,企图瞅准时机,从车流的缝隙中将自己腾挪到马路对面去。
六点天已经全暗了,车一辆接一辆呼啸而过,远光灯射得人眼前一片漆黑,身边已有不少行人和电动车驻足等待突破。清冷的空气中滚来一团化不开的脂粉浓香,夜幕下白色的玛莎拉蒂和车中杏眼桃腮的女子一样美艳不可方物。
这就是城市,香车美人、华服亮钻随处可见,高等高贵高雅高尚层出不穷地展现。人们隔着橱窗观望终于也司空见惯,于社交场合提及便摆出一副稀松平常的神情,仿佛说的是今早刚从菜市买的二斤农家土猪肉。金鳞岂是池中物,城里人到底见过大世面,这眼界和气场非一朝一夕可练就,我这个乡下人练了好些年才做到,见了豪车美女勉强不动声色。
幸好二十年前没有玛莎拉蒂,否则眼皮轻浅的我怎会有彼时的淡定。那时的差距是自行车和光阳摩托的差距,骑摩托的当然拉风,蹬自行车的也还乐天知命。都是两个轱辘,同样沐雨栉风,后者比前者并不高级多少。
目送豪车一溜烟跑远,恋恋收回视线,发现有双眼睛在瞪着我。
它真漂亮!我是天秤座,绝对的外貌控,再怎么明白不可以貌取人,也总是忍不住对漂亮的万事万物率先生出三分好感。漂亮真是个绝妙的词,可以形容心情,天气,花鸟虫鱼,女人和男人。但凡说起漂亮女人,每个人的脑海里便浮现各自心中的完美,或蒲柳婀娜,或媚态天成。男人也可以是漂亮的,像那些当红炸子鸡的男星,唇赛涂丹鼻若悬梁,真真是粉装玉琢的漂亮。所以说漂亮是个绝妙的词,美丽就没有这随和的好,总不至于说“一个美丽的男人”吧,仅仅是这么写下来已经过于香艳,容易联想到泰国的人妖。
而此刻让我生出了三分好感的漂亮来自一只狗。
它的头被毛色分为两部分,眼周以上漆黑,其余为白。三角形耳朵耸立着,轮廓简直完美。毛发根根分明,背部黑得像缎子,腹部白色似银毫,蹄子也是白的。那是一种很温暖的白,纯净而不清冷,寒风拂过时如麦浪伏低,柔顺得没有一丝抗议。我真的好想摸摸它。
它体格匀称,四肢强健有力,我对那种肥硕高猛的大型犬敬而远之,这样的可以接受。直觉它是雄性,可那一身无瑕的皮毛又让人想起奢华的贵妇,距离感瞬间蹦出来。我买过一件貂毛皮草,每次披上身便觉得自己像头熊,和雍容华贵足足差了十八条街。
我不养狗,原因很多,时间和爱心都不够,懒得伺候,尚不觉寂寞等等,但并不妨碍我见到可爱的汪星人也发发萌心。我的目光会追随它们极富弹性的身体,去想象那一团温软仆在怀里的美妙,而它们大概习惯了这样宠溺的注视,通常头也不抬自顾自玩耍,吝啬得连一个回眸也舍不得扔。
这条狗不同,它侧过脸直愣愣地瞪着我,直接把我惊到了。
它的眼闪闪发亮,水汪汪的但并不多情,那是怜悯吗?我一时恍惚了,究竟谁是宠物,它还是我?明明是仰视的,那眼神偏偏和T台的模特一样睥睨万物不可一世,而我只是想望风采的卑微之臣,能看我一眼已然是施舍。你至于嘛?不就是长得漂亮点儿吗?不就是有人宠有人爱吗?于是我更趋向于它是雌性的,因为在人类社会通常女性才会因为皮相光鲜而顾盼自雄。
我也直直瞪着它,还逆天了你?我才是万物之灵,还能被你这小汪汪占了上风?
它却一转头,踩着一道道的斑马线走了,步态轻盈如同琴键上的四手联弹。我也随着人流亦步亦趋,主人几乎是被它拽着前进,经过的老老少少都会多看它两眼,小家伙的骄傲不是没有理由的,我居然有一丝丝的嫉妒。
路过一家超市,许是被诱人的香气和明亮的灯光吸引,它一路嗅着往门里钻,被主人叫住,扯着绳子往回拉。才发现牵狗绳的长度可以伸缩自如,手柄的形状看起来非常适合手掌的生理构造。我是少见多怪了,听说养条狗和养个娃娃差不多,吃穿用度有许多东西要添置。原来养宠物和买车一样,也有顶配和低配的区别,而作为一条漂亮的哈士奇,是否也有一场关于玛莎拉蒂的理想?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似乎有些明白,它为何报以那种怜悯的眼神,面对一个低配的人。
穿过马路就快到家了,有些人总是爱胡思乱想,魂不守舍的样子一看就跑偏了。为什么就不能专心致志做好一件小事,比如认真地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