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写东西,却很少用电脑写,或许是总写给自己看的缘故吧。常常是兴致一来,就在自己米白色外壳的日记本上洋洋洒洒几大页,类似于《某某岁的记忆和所想》之类的东西。
这样的好处是不为形式和时机所限,不会为了写而写,必笔之所至,心之所向。但也有坏处,常常有瞬间的灵感,在心里组织好了语言,却不知下一次提笔是何时。好记性输给了烂笔头,再正儿八经想写的时候,却没了当时的灵光一现,好的词语、逻辑、精巧的比喻如精灵般飞进了无垠的夜空,再也无处找寻。
于是决定常常写,想必写多了,自会有令人动容的句子在糟粕中闪闪发光。
翻看过去写给自己的那些文字,竟发现自己在不停的和过去说再见。和懒惰的、幼稚的、迷茫的、痛苦的自己说再见,和无能为力的伤害、对未知的担忧、留不住的人和回不去的时光说再见,更神奇的是,我靠着这些走到了今天。
苏格拉底说:不经审视的生活不值得一过。我时常庆幸自己能在一段时间内拥有平静的内心,用来好好审视过往的一切,看那一幕幕场景,一个个选择,那些一瞬间的感受如何在思绪里尘埃般飘飞,又是如何日渐积累,最终主导了事态的发展方向,和时间一起堆砌成了现在的我。
想起一个句子:山谷里的花儿,自顾自的开在那里,任它再千姿百态,在这个世上也黯淡无光,除非有人经过,看了它一眼,它便一下子明艳起来。这不是什么反自然的悖论,而是关乎存在的意义。我和我的生活之间,便是路人与花儿的关系。未被看见过的花儿兀自地吸收水分,沐浴阳光,再用尽力气绽放,引来的不过是花儿蝶儿的一顿饱腹。而一旦有人的眼光触及,花瓣成了柔软的脸庞,花茎和叶子成了挺拔的身姿,青山绿水成了幕布。它或许会定格在青年的油画上、相机里,带到它从来不知道的地方去。此时的路人并不是站在造物者的视角赋予了花儿存在的意义,花儿自有其存在的意义,人只是去发现,发现美好和无限的可能性。
当生活不经审视时,便只顾着被命运推着前进,在历史的洪荒里根本无足轻重。反之,生活的轨迹会慢慢清晰起来,那些拥有的或被拥有的,为谁停留的和谁为我停留的,都被想明白、被原谅、被放下,统统的刻在了昨日的墓碑上。于是我们不再被往日所困,轻装上任,和美好与不美好一一告别,并且更明白今后的路。
有时候热烈到想爱每个人,爱全世界,爱所有的幸与不幸;有时候凉薄到只想和自己相依为命,再也不管别人。只愿这只言片语能记录下来一些有温度的日子,在菲薄的流年里。当内心冰冷的时候,能想起曾经也遇见过自己想要的激情,即时生活不耐烦,依旧有未来可以眷恋。
每天在这里说再见,再见一百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