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飞宇读海明威短篇小说《杀手》:刀光与剑影之间

一、简洁带来压迫感

今天的话题是小说里的刀光剑影,不是比喻性的,是真正的刀光剑影。在这样一个话题下面,谈一谈海明威的《杀手》也许是一个特别正确的选择。

《杀手》很著名。解读《杀手》的文章非常多。我一点也不可能比别人更高明。为了把这个问题谈好,先来说一点小说的常识。

主语、代词与冰山

小说是写人的,这就决定了一件事,——在小说的陈述句里,陈述句的主语绝大部分都是人物的名字。但是,太多的人名会让小说的陈述不堪负重,小说也会显得特别傻。所以呢,代词出现了,也就是他,她,他们,她们。是代词让小说的陈述变得身轻如燕的。

但代词也有它天然的缺陷,那就是代词的不确定性。如果人物超过了一个,你在使用的时候又过于随意,问题来了,那个“他”到底是谁呢?千万不要小瞧了这个“他”,许多写小说的其实都不会使用,其实甚至还包括一些“著名”的作家。举个例子吧,在一个段落里头,作者描写了两三个男人,到了下一个段落的第一句话,作者突然冒出一个“他”来,——这对我们读者来说简直就是灾难,“他”是张三、李四还是王二?这就需要我们慢慢地读下去,回过头来再去找。这是一份额外的附带,同时也是一份没有任何美学价值的负担。

为什么要说这个呢?就因为我们要说海明威了。海明威的小说有一个特点,喜欢对话。海明威的小说还有另外的一个特点,简洁,能省则省。如果把这两个问题合而为一,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在海明威的小说里头,对话往往没有名字,就是对话本身。我想说,这是海明威的伎俩,读他的短篇小说你是不能一目十行的,他想拖住你。你要是读得太快,你就搞不清哪句话是哪个人说的了。

对了,海明威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也就是我们都知道的“冰山理论”。他说,他的小说像“冰山”,他往往只写了“八分之一”,其余的“八分之七”呢,都在“水下”。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海明威是一个爱虚荣的家伙,海明威也是一个喜欢夸张的家伙,他在体能和智力上都很自负,他喜欢和读者较量智力,他是不可能去体谅读者的,——你要是能读明白,挺好,你要是读不明白呢?拉倒。“冰山”嘛,哪能什么都让你看得见。海明威就是喜欢把许多内容刻意地摁到“水下”去。在这一点上他做得非常棒。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海明威让他和别的作家区分开来了。

有一句话我不得不说,海明威所谓的“八分之七”是作家特殊的表述方式,他痴迷的是惊世骇俗,不是数学,更不是统计,我们不能拿着尺子和表格去审计一个作家所说的话。关于小说,许多作家都有惊世骇俗的说法,最极端的例子要数福楼拜,他说,“小说就是通奸”,他当然可以这么说,但我们做读者的不能认为我们读小说就是“捉奸”,那就太龌龊了。

其中的一个·第一个

在《杀手》前半部分,也就是亨利快餐店里,海明威总共写了五个人物。都是男人:1,阿尔,2,马克斯,——这两个是杀手。3,服务员乔治,4,厨子萨姆,——这两个是亨利快餐店的工作人员。5,顾客尼克。

如果这个短篇换一个作家去写,他会把这五个人物交代得清清楚楚的。这个一点也不难,高中生都可以做到。但是,因为作者是海明威,他放幺蛾子了。他不是喜欢写对话么?也行,对话不是有主语么?你总得交代哪句话是哪个人说的吧?海明威却不这么干了。他的对话不要说没有主语,许多时候连代词都没有。海明威也真是省到家了。

我们都有一个共识,读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有难度,那个难主要体现在叙事的风格上,我们不熟悉他那个调调。一旦熟悉了,其实也不难。然而,别看海明威的语言那么简单,他的短篇小说真的不好读。你要慢,一点一点地捋,只有这样,你才能知道海明威到底藏着怎样的深意。今天我就是把“水下”的东西给捞出来看一看,我们就在快餐店的部分先选择两个点。

在小说的第一行,两个杀手走进了亨利快餐厅。第二行,服务员乔治问两个杀手吃什么。就在第三行,海明威写道:

“我不知道,”其中的一个说道,“你想吃什么,阿尔?”

可是,到了第八行,海明威却是这样写的:“我要一份加苹果酱的烤嫩猪排,还有土豆泥。”第一个人说。

问题来了。

你看看,在小说的开始,海明威只交代了一个杀手的名字,是阿尔。另一个人呢?海明威不仅没交代,反而使用了两个更加模糊不清的称谓,一个是“其中的一个”,一个是“第一个人”。从读者这个角度来说,这是不可思议的。人物的名字还没有搞清楚呢,又冒出来“其中的一个”和“第一个”了,你海明威想干什么呢?稍安毋躁,这里头的名堂可多了。

我至少可以谈两点。

第一,如果海明威是一个佚名的作家,需要对他进行考证,我会说,这是一个1895年之后才开始写作的作家。为什么?就在这短短的几句话里,海明威的小说动用了电影的语言,是电影的思维方式。

——两个杀手进入餐馆了,镜头是跟着他们的。其中的一个说话了,海明威当然要这样写:“其中的一个说”。这就是“客观视角”。

——然而,进来的不是两个吃饭的顾客,而是杀手。他们说话的语气极不正常。唯一的顾客,也就是尼克,即刻感受到了这种异样。他的注意力顿时集中在了这两个杀手的身上。在尼克的眼里,两个杀手是一前一后进来的;也有这样的可能,尼克觉得,这两个人一个是枪手,一个是帮凶。但是,不管怎么说,两个杀手在尼克的眼里有区别,“其中的一个”是“第一个”。提醒大家一句,“一个”是客观的,而“第一个”只能是主观的。这就是“主观视角”。

第二,关键的地方来了:在“其中的一个”变成“第一个”的过程中,镜头由“客观镜头”转换成了“主观镜头”。换成小说的说法,也就是“客观描写”变成了“主观描写”。

现在的问题是,海明威为什么要转换视角?秘密就在于,快餐店的环境突然变了,快餐店的氛围突然变了,顾客尼克的心理也只能跟着变。海明威在这个地方必须要对尼克的心理有所交代,但是,他所谓的“交代”一个字都没有,而是交给了称呼的改变。在这里,称呼的转换产生了一个奇妙的功能,附带着把尼克内心的变化交代出来了,尼克紧张了,尼克全神贯注了——这些都在“水下”。我要说的是,海明威描写人物的心理非常有特点,他很少切入人物的内心,而是描写人物的外部动态,——由人物的动态出发,让读者自己去体会小说人物的心理。

在我们阅读小说的时候,最需要注意的正是这些地方。这是一个“文学的”读者该干的事情。我们必须把“读小说”和“看故事”严格地区分开来。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小说就是小说,通俗小说就是通俗小说。

现在我们明白了,如果《杀手》这个小说不是海明威写的,它换了一个作者,《杀手》的开头很可能就是这样的——

“尼克在快餐店里刚刚吃完一碗鸡蛋炒饭,两个诡异的男人闯了进来了。他们一前一后,前面的那个叫马克斯,后面的那一个则是阿尔。服务员乔治走上来,问他们想吃什么。马克斯用他雪亮的目光扫了扫四周,说,不吃,附带着问了对面的阿尔,说,你呢?阿尔头都没抬,他的回答与马克斯如出一辙:不吃。尼克突然紧张起来,——什么都不吃,那你们到餐馆来干什么?来者不善哪。尼克重新把他们俩打量了一遍,他们到底是干什么来的呢?第一个进门的那个人会不会是老大?和他一起进来的那个人会不会就是他的马仔?他们两个为什么会到快餐馆来?正琢磨着呢,尼克听到马克斯说话了,马克斯也想来一份鸡蛋炒饭。”

这样写当然是可以的。但问题是,海明威不会这样写。这样写小说人物的内心没有阴森感,小说也会失去它的神秘性。关键是,这样写不硬气。海明威是个牛气冲天的硬汉,他不解释。这个“不解释”其实也就是小说里头的“不叙事”。他只描写,不叙事。或者说很少叙事。

这就是海明威。这里头有一个立场的问题,注意,是描写的立场,不是道德的立场。在《杀手》里,海明威是站在杀人者的角度去描写的,这是海明威的一个特点,他喜欢站在更强的那一边。这是由一个作家的性格决定的,甚至是由一个作家的身体条件决定的。你让卡夫卡这样写,我估计卡夫卡会晕过去,我们能做的就是帮卡夫卡掐人中。

但小说有意思就有意思在这些地方,每个作家的性格不同,智商不同,感受的方式不同,健康状况不同,价值取向不同,哪怕描写的是同一件事,小说的世界也一定是气象万千的。

海明威这样写的好处在哪里呢?小说更有力。这个有力从哪里来的?简洁,简洁就是力量。举一个例子,如果有人要杀你,你问他为什么要杀?他给你解释了两个小时又二十八分钟,他还有威慑力么?没有了。反过来,他只给你两个字,“闭嘴!”那就吓人了。如果他连“闭嘴”都不说,只瞪你一眼,那就更吓人了。

简洁不仅仅是一个语言的问题,它关系到一个作家的心性,一个作家的自信心。啰唆其实都是由胆怯带来的,他惧怕读者读不懂,他要解释。——判断一个小说家的能力,是否简洁是一个最好的入口。

海明威最懂得简洁的美学效果,他喜欢力量。他喜欢压迫感,也就是刀光剑影。很瘆人?在《杀手》里,这才刚刚开始。更加瘆人的还在后头。

二、不着一字,电闪雷鸣

送饭·看吃

在小说里头,尤其在短篇小说里头,“冰山”的确有它的魅力。如果你有足够的小说阅读能力,可以看到“水下”的“八分之七”的时候,你会很愉悦,同时赞叹小说艺术的伟大。

在《杀手》里头,写得最好的那个部分在哪里?饭做好了,服务员乔治端着三明治走了出来。

“哪一份是你的?”他(乔治)问阿尔道。

“你记不得了?”“火腿加鸡蛋”。

“真是个机灵鬼。”马克斯说。他欠身拿过那盘火腿鸡蛋三明治。吃饭时,两个人都带着手套。乔治在看他们吃饭。

“你在看什么?”马克斯看着乔治说。“没看什么。”

“还他妈的没看什么。你明明在看我。”

“马克斯,这小子也许是想开个玩笑。”阿尔说。

乔治笑了起来。

“你不必非笑不可的。”马克斯对他说,“你完全没有必要笑,明白吗?”

“没关系。”乔治说。

“看来他觉得没关系,”马克斯转向阿尔,“他觉得没关系。这话说得多好。”

(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汤伟译)

这一段写得实在是好,刀光剑影,电闪雷鸣。

氛围的描写。

海明威在这里描写氛围了没有?没有。一个字都没有。

其实,海明威写了,都放到“水下”去了。

1,生活常识告诉我们,一个做服务员的,他在客人点菜的时候一定会做笔录。这是餐厅对一个职员的基本要求;

2,即使服务员乔治没有做笔录,可是,你们别忘了,现在的客人一共只有两个,就两个。两个客人的饭菜,记忆力再差的人也不会出现任何错误。

关于以上两点,如果我们有过西方生活,对西方的餐厅有一个常识性的了解,那就更好理解了。

现在的问题是,服务员乔治一上来就问了杀手阿尔一个问题,“哪一份是你的?”这至少说明了两件事,A,乔治没有做笔录,B,乔治没有把握了。他其实是有把握的,只不过,他必须更加谨慎,千万不要出错。

这两件事同时说明了一件事,自从这两个杀手走进亨利快餐店,和顾客尼克一样,乔治表面上很镇定,一直在和两个杀手周旋,其实,他一直处在紧张之中。所以,他要问。这句话就是“冰山”,有太多的东西藏在“水下”了。是什么?是环境,它让人魂不守舍。

海明威是不可能说“气氛恐怖,乔治早就吓傻”这样的话的,那是乔治的个人感受,海明威不会那么写。说海明威是作家里的第一硬汉,不是说这个作家的肌肉有多发达,也不是说这个作家的拳击有多厉害,说的就是他小说里的语风。彪悍。

但是,这样写也容易出问题,那就是藏得太深,许多内容容易被读者滑过去。不过,我刚才也说了,海明威是不关心这个的。他是大爷,你们做读者的就该“领会精神”去。

身份的确定。

当乔治端着饭菜过来的时候,他并没有面向马克斯,而是问了阿尔。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在乔治的眼里,阿尔比马克斯更重要,其实也就是更可怕。

乔治必须更加小心地伺候,他要保证自己不能在阿尔的面前出错。为什么?因为阿尔是一个令人窒息的杀手。

“你记不得了?”这是杀手阿尔的反问,也是杀手阿尔的高傲。杀手有杀手的记忆力。他什么都记得,他不能容忍乔治记不得——就这么一点破事你都忘了?!所以,他不可能说“我点了火腿鸡蛋”,他要反问。这是揶揄的、猫捉老鼠的心态。

——如果你们还记得,在小说的开头,两个杀手是点了单的。阿尔先点的,他点的是“火腿鸡蛋”。马克斯后点的,他点的是“培根加鸡蛋”。现在的问题是,把“火腿鸡蛋”拿过去的那个人是谁?不是阿尔,不是阿尔。是马克斯。——我说出大事了,说的就是这里。阿尔太可怕了,他稳如磐石,镇定,冷酷,他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不会做错任何一个细节。出错的只能是马克斯。

不要被海明威的大肌肉和大胡子迷惑了,他是个大男人,但是,他可不是一个粗人。海明威细腻得很,非常细腻!不细腻是做不成小说家的。小说家要有大胸怀,但是,小说家的心必须仔细。没有足够的细腻,八辈子也做不成一个好的小说家。这也是由小说的性质决定了的。别指望能像张大千一样,呼啦呼啦的,一个晚上就可以“泼”出“千山万水”来,没有的事!小说不是这样的东西。

我常说,写小说的不可能是贵族,小说家是蓝领,干的是体力活、手工活,干的是耗心费血的活。好作家哪有那么容易?你要靠百分之九十九的心血才能把你百分之一的才华送到金字塔的塔尖。

回到小说。马克斯拿错了。这就是海明威的心理描写。关于谁的心理描写?关于杀手的心理描写———他的注意力根本不在吃上,此时此刻,对他们来说,吃什么都一样。

我们回过头来捋一捋:乔治是不敢出错,所以不能出错;阿尔是永远也不会出错;马克斯,作为一个帮凶,因为心思根本就不在吃上,错不错根本也就无所谓。如果我们有足够的想象力,用电影的思维把这个场景想象出来,我们感觉到了吧——

在死一样的恐怖里,在死一样的寂静里,表面上,一切都按部就班,井然有序。但是,在内里,全乱了。只有这样,才能把恐怖的氛围渲染到最大,这才能够形成小说的压力。在这些地方,小说里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彼此呼应的,非常紧凑。我们常说,不会写小说的人,他的作品很“散”,而会写小说的呢,写得会格外“紧凑”。海明威在这些地方一点也没有让作品“散”掉,彼此都镶嵌得极为结实。好小说就是这样的,越往细看,越是魅力无穷。糟糕的小说呢?正好相反,猛一看挺好,可你不能想,一想就散架了。

但这个“紧凑”绝对不是你坐在那里苦思冥想的结果,不是。它需要一个作家惊人的直觉。直觉是小说家最为重要的才华之一,也是一个作家最为神奇的才华之一。老实说,直觉也许真的就是天生的,它很难培养。但是,如果你有一个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够看到普通读者读不到的东西,你的直觉会得到历练,慢慢地变得敏锐。其实,每个人都是有直觉的,只不过领域不同罢了。就说运动,我踢足球的直觉就好一些,我踢前锋,总是能得到球,对方的后卫一不小心就会把球弄到我的脚下来了,有时候,我会有错觉,就好像球在找我;可是,到了篮球场上,我的直觉就变得相当糟糕,同样在跑,可我就是跑不到一个有效的位置上去,球就是到不了我的手上,打快攻的时候我还担心自己越位。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踢足球的时间远远超过我打篮球的时间,同时我更热爱足球。这就是秘密。热爱是一种特别的里比多,它分泌出来的东西就叫直觉。直觉也有扑空的时候,但是,一旦对了,它的精准度远远超过逻辑。直觉和智商有关,但它不是智商。智商在脑壳的内部;直觉在脑壳的外部。如果你们允许我模仿海明威的说法,我想说,——直觉存在于离后脑勺三厘米的那个地方。

莫言说,他写小说是“不动脑子”的,许多人骂他,这也就罢了,一些批评家也跟着起哄,我就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莫言说他“不动脑子”,实在是很自豪的,我几乎浏览过莫言所有的作品,精读过的少说也有四分之一,他真的有资格说这样的话。

如果我们是眼力老到的读者,有良好的直觉,一看到马克斯拿错了盘子,我们就知道了,马克斯,他是一个配角。真正的枪手其实是阿尔。在小说里头,人物的身份就是这样确定的。同样,就因为这个小小的错误,小说风云突变,到处都是刀光剑影。

进入高潮。

但是,这个拿错盘子可不是为了确定身份,它更大的作用是给小说的进程注入了能量。在确认了阿尔“第一个人”的身份之前,服务员乔治当然是紧张的,但是,到了两个杀手吃饭的时候,乔治的精神状态彻底变了,由紧张转向了魂飞魄散。小说就此进入了高潮。

这个高潮是由一句话带来的,“乔治在看他们吃饭。”这句话很普通,是极为家常的一句话,其实这句话一点也不普通、一点也不家常。——一个服务员,他好端端的怎么可能看客人吃饭?但事实是,乔治在“看”,更接近真相的事实是,乔治愣住了,乔治犯傻了。

换了你你也会傻在那里——

1,就在你的眼皮底下,两个客人把他们的饭吃颠倒了,马克斯吃的是阿尔的,阿尔吃的是马克斯的。最要命的是,阿尔明明知道自己吃错了,但是,他将错就错。这个将错就错不是错,他表明了阿尔具有极强的目的性,绝不会节外生枝。这太异态、太诡异了;

2,就在你的眼皮底下,两个客人吃饭的时候都“戴着手套”,这就更异态、更诡异了。

这就是乔治的现实处境。他只能“看”客人吃饭。

“你在看什么?”马克斯看着乔治说。“没看什么。”(乔治说)

“还他妈的没看什么,你明明在看我。”(马克斯说)

请注意,小说到了这里其实已经是千钧一发了,随时都有失控的可能性。从理论上说,下一句话该轮到乔治了,可是,乔治能说什么?他什么都不敢说。我们做读者的只能焦虑,只能等,等着听一听乔治到底说了什么。但是我们做读者的根本就不用焦虑,有人掌控着全局,他不会让事态失控,他是阿尔,真正的“第一个人”。他说话了:

“马克斯,这小子(乔治)也许是想开个玩笑。”

这句话真真实实的替乔治解了围。一个已经被逼到死角的人只有一件事可以做,不是说话,是笑。生活常识告诉我们,这种笑叫赔笑,或者说叫傻笑,它和喜悦一点都沾不上边。这样的笑容好看么?不好看。海明威说乔治的笑脸难看了么?没有。可是,海明威真的说了,他是通过马克斯的嘴说出来的:

“你(乔治)不必非笑不可的,你完全没有必要笑,明白吗?”

这句话太棒了。在这个地方我忍不住要说一说翻译。我说过,海明威的译本比较多,我读过许多不同的译本。比较下来,我个人很偏爱译林出版社汤伟的译本。这一段译得非常出彩,太紧张了,太铁血了。是高潮特有的氛围。马克斯的这句话毫无逻辑可言,戏耍,轻蔑,冷酷。最出彩的要数这一句“你完全没有必要笑”——什么是“必要的”笑?什么是“不必要的”笑?太无厘头了,蛮不讲理,像飞来的横祸,毫无出处,它破空而来。它为我们设置了一座小小的“冰山”,“冰山”的下面藏着乔治狗屎不如的笑脸。对读者来说,一篇小说就是一篇小说,或者一本书,可是,对作者和翻译者来说,小说只能是、必须是一个又一个句子。这个句子你不讲究,下一个句子你再不讲究,下一个句子你还不讲究,那么亲爱的,你告诉我,小说又是什么呢?

这一段很经典。是标准的、短篇小说的笔法。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如果是长篇小说,这样写并不一定好,长篇有长篇的大结构,你让读者消耗在这些过于细微的地方,那真的不是一个好主意。如果说,《红楼梦》作为长篇小说有什么问题,问题就在这里:它太精微了,它太耗人了。可以这样说,读《红楼梦》如果你只读过一遍,和没读也没什么两样。

三、强硬到底的海明威

两个杀手,一只鹦鹉

海明威是一个喜欢描写对话的作家,说到《杀手》里的对话,就不得不说一个海明威对话的一个特征,那就是重复。

首先我们要面对一个问题,海明威为什么要重复?重复有可能导致两种后果,一,啰唆,二,强硬。我们几乎不用思考,海明威不可能啰唆,他唯一在意的只是小说的强硬。

我们先来看杀手阿尔对服务员乔治的一段对话,也就是吃饭之前点“喝的”。

“有喝的吗?”阿尔问道。“银啤、拜沃、干姜水。”乔治说。“我是说你们有喝的吗?”

对杀手阿尔来说,只有“烈酒”才能算“喝的”,啤酒都不算。但他偏偏不对乔治解释,这是他霸道的地方,咄咄逼人的地方。——人家是来杀人的,又不是求职,更不是相亲,没必要把什么都说明白。说不明白你也要懂。你必须懂。在《杀手》里头,出现了许多这样的重复,这样的重复是塑造杀手这个人物形象所需要的,杀手怎么可能好好说话。

《杀手》里头一共出现了两个杀手,阿尔和马克斯。他们都喜欢重复。尤其是,他们两个还彼此重复。这就很难让人接受了。《杀手》的对话重复得太厉害了。海明威意识不到么?他为什么还要这样?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回到人物的性格。从字面上看,海明威对阿尔和马克斯的描写都差不多,个头,衣着,说话的语气,包括性格,这两个人是类似的,所用的笔墨差不多也是五五开。

先说这样写的好处。两个杀人者,你一句,我一句,他们在不停地重复,他们的话都很重,在他们的重复中,形成了一种无形的追击效果。一句压着一句,会让整个小说的氛围越来越压抑。

再说这样写的坏处。你海明威把两个杀人犯写得一模一样,小说人物的独特性哪里去了?要知道,完全雷同的形象和性格,是小说的大忌讳。

为了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我们必须再做细致的分析。先来看看海明威是如何描写阿尔的。海明威描写阿尔总共用了七步:

第一步,两个杀手进门,通过尼克的眼睛,让我们读者忽略了阿尔。这是海明威的障眼法。

第二步,通过乔治的提问,让我们近距离地感受到了阿尔的威慑力。

第三步,服务员乔治过来送饭。既然是送饭,那就涉及两个空间,一个是餐厅,一个是厨房。乔治在送饭的过程中做了一个小动作,把餐厅和厨房之间的小窗户给关上了。这个小动作为阿尔的大动作提供了一个前提。

第四步,阿尔走进厨房之后,海明威写道,阿尔“用一个番茄酱瓶子撑开了那扇往厨房送盘子的小窗户”。这是一个辅助性的动作,为阿尔的大动作做铺垫。

第五步,阿尔的大动作。他在厨房里指挥餐厅里的人物,大声安排乔治和马克斯在餐厅里的空间位置。他让乔治“再往吧台那边站一点”,马克斯呢,“往左边移一点”。——阿尔在做什么?在争取最好的“视野”,也就是射击的空间。在这里,海明威用了一个比喻,说阿尔“像一个正在安排集体照的摄影师”。

第六步,如果说,到目前为止,一切都是我们的猜测。但是,等乔治再一次走进厨房的时候,他亲眼看到了“一支锯短了的猎枪的枪头就靠在架子上”。小说到了这里,一切都水落石出。阿尔的形象已彻底确立,他是一个老到的、冷静的、经验丰富的杀手。

其实,这一切也可以从餐厅里的格局得到反证。注意,留在餐厅里的现在是两个人,一个是乔治,一个是马克斯。乔治在干啥?他不停地看墙上的钟,——他关心的是时间;马克斯呢,他盯着的是镜子,其实是大门,在望风,——他关心的是空间。看见了吧,这一切是如此的严密,刀光剑影,太紧张了。

但是,无论是时间还是空间,都是假象,背后的指向是同一个目标,是一个人。谁呢,正要追杀的拳击手安德烈松。

第七步,阿尔在厨房里还干了一件事:指责马克斯,教训马克斯。这说明了什么?马克斯毛糙,幼稚,马克斯还有许多东西要学。

谜底一下子就解开了,一共有两个谜底,1,海明威根本就没有描写两个性格雷同的杀手,他们的性格区别特别地巨大,一个老到,一个幼稚。2,现在我们终于知道了,海明威所描写的对话一点也没有重复,所谓的重复,其实是马克斯对阿尔的模仿。从衣着,到做派,一直到说话的腔调,马克斯什么都在模仿阿尔。他就是阿尔身边的一只鹦鹉。一只望风的鹦鹉。可以这样说,海明威把马克斯的性格描写一股脑儿都放到“水下”去了。——但是,是清晰的。海明威用对话的重复营造了压迫感,同时刻画了马克斯附庸者的性格。

一个好消息

轻松一下,我预备了一个问题,一个娱乐性的问题,一个关于身高的问题。假设,你就是海明威,那你会如何去描写两个杀手的身高呢?他们是大个子还是小个子?

两个杀手打算谋杀的那个人是谁?是安德烈松。他是一个壮汉,一个大个子。海明威写道——

他(安德烈松)曾是一名重量级的拳击手,床对他来说显得太小了。他头下枕着两个枕头。他没朝尼克看。

海明威真是一个简洁的小说家。要写一个人的个子大,还有什么比写“床小”更好的呢?而且对一个拳击手来说,最糟糕的动作或者说状态是什么?当然是躺下来了。所以,必须是床,不能是椅子或者沙发。在尼克来通风报信的时候,也就是说,在裁判开始“数九”的时候,这个重量级的拳击手都做了什么呢?

第一,在尼克进门之后,他没有看尼克一眼。第二,随着尼克的叙述,他看着墙,第三,伴随着尼克进一步的叙述,他干脆朝墙的那一面转过身去了。这三个动作都在说明一件事,安德烈松在回避,一次比一次严重。无论裁判怎么数,就算你数到九十九,他也不会站起来了。他彻底崩溃了。

海明威擅长拳击。他了解拳击。现在,一个了解拳击的作家要写一个拳击手了,这个作家对什么最敏感呢?当一个拳击手开始回避目光,当一个拳击手开始用他的背部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结论只有一个,他彻底崩溃了。所以,有两样东西海明威是不会落下的:一,安德烈松躲避的目光,二,安德烈松转过去的胸膛——背脊。这就是作为拳击手的海明威的直觉,也就是作为小说家的海明威的直觉。

请注意,海明威在这里不只是描写,还有一个东西被他藏在了“水下”,那就是对安德烈松的羞辱。作为一个重量级的拳击手,你的眼睛都不敢看人了,只给世界一个背,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耻辱的么?这里的海明威极其傲慢、极其强势。他是高高在上的。这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羞辱,这是一条硬汉对一个软蛋的羞辱。

我说过,海明威的立场会选择更强的那一方。

同样我还说过:海明威的心理刻画很有特点,他不太切入人物的内心,他更在意描绘外部的动态。

海明威的小说的确太硬气了,充满了男性的魅力。

但是,常识告诉我们,一个重量级的拳击手不可能是软蛋,他不会太脆弱,他不会轻易就崩溃。他如果崩溃了,一定是被外部更加强硬的东西击垮了。

我们完全可以这样想象,小说《杀手》真的只写了“八分之一”,前面一定还有许多次的追杀,都被安德烈松侥幸逃脱了。然而,那个“八分之七”海明威统统都没有写。太恐怖了,太刀光剑影了,就连重量级的拳击手都扛不住了,那还是算了吧,不逃了,逃不动了,早死早安生。

回到身高的问题上来。其实,小说人物的身高根本就不是问题,但是,为了凸显《杀手》的恐怖氛围,海明威特地选择了两个小个子。他们就是两只剧毒的、没完没了的黄蜂,他们就是两只剧毒的、没完没了的蝎子,上天入地,防不胜防。

幸运的是,我现在要报告一个好消息———你们都不是安德烈松,祝贺你们!(文/毕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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