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勇|因骨折入院治疗,出院后第二天再发骨折![医疗损害]

[1]

近期碰到几例类似的骨折医疗纠纷,其中一例比较典型。女性患者,步行走路时摔倒导致股骨颈骨折。医院通过钢钉内固定治疗骨折(见第一张X片)。


[2]

钢钉内固定治疗一段时间后,患者入院接受内固定物拆除手术。根据家属的讲述,此次手术时间比预定的时间明显延长,估计是手术过程中碰到了麻烦。根据医院方的描述,手术过程中确实碰到了麻烦,取出钢钉的时候,内固定的钢钉螺帽断裂,钢钉取出非常困难。

尽管内固定物取出的手术过程稍微有些困难,幸好医院对患者术后及时拍摄了一张X线片(见第二张X片)。为整个医疗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关键性的证据。


[3]

患者内固定取出后在医院继续住院治疗7天出院。出院的第二天,患者在家起床下地时“跌倒”。送往医院拍片显示股骨再次骨折(见第三张X片)。医患产生纠纷。基于医院取出内固定物的过程异常麻烦,患者家属便怀疑,医院在手术的时候便损伤了骨头,手术时该“骨头”已经骨折,医院没有及时告诉患者及家属。


[4]

根据三张X片,大体分析:

(1)根据第二张X片,患者在家再发骨折,肯定不是医院手术过程中损伤导致的骨折;

(2)根据第一张X片、第三张X片,患者出院后发生的骨折,与最初骨折部位不同。

(3)根据第二张X片,医院在取出内固定物的手术中,医疗行为存在不当(见红色画圈处);

(4)出院时医院对患者的病情告知内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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