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吴蜀相约平分天下

公元229年,魏明帝曹睿太和三年。

夏四月,丙申,吴王即皇帝位,大赦,改元黄龙。百官毕会,吴主归功周瑜。绥远将军张昭,举欲褒赞功德,未及言,吴主曰:“如张公之计,今已乞食矣。”昭大惭,伏地流汗。

吴主使以并尊二帝之议往告于汉。汉人以为交之无益而名体弗顺,宜显明正义,绝其盟好。丞相亮曰:“权有僭逆之心久矣,国家所以略其衅情者,求掎角之援也。今若加显绝,雠我必深。当更移兵东戍,与之角力,须并其土,乃议中原。彼贤才尚多,将相辑穆,未可一朝定也。顿兵相守,坐而须老,使北贼得计,非算之上者。昔孝文卑辞匈奴,先帝优与吴盟,皆应权通变,深思远益,非若匹夫之忿者也。今议者咸以权利在鼎足,不能并力,且志望已满,无上岸之情,推此,皆似是而非也。何者?其智力不侔,故限江自保;权之不能越江,犹魏贼之不能渡汉,非力有余,而利不取也。若大军致讨,彼高当分裂其地以为后规,下当略民广境,示武于内,非端坐者也。若就其不动而睦于我,我之北伐,无东顾忧,河南之众不得尽西,此之为利,亦已深矣。权僭逆之罪,未宜明也。”乃遣卫尉陈震使于吴,贺称尊号。吴主与汉人盟,约中分天下,以豫、青、徐、幽属吴、兖、冀、并、凉属汉,其司州之土,以函谷关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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