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监狱囚犯最想要。虽然也听说过很多家庭,但是在短刑期特别是刑期3年以下的情况下,很难获得减刑。以刑期3年的犯人为例,谈谈短刑期犯人减刑难在哪里。
01守所羁押期间没有考核基础分,表现不好可能提前扣分
囚犯通常在看守所里拘留5到6个月,然后再被判转移到监狱服刑。集体案件和案件复杂的情况下,在看守所羁押一两年也屡见不鲜。看守所羁押期间没有考核基础分。
司法部《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表示,服刑人员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没有考核基础分,转至监狱分流到劳动监督区后每月只有100分基础分。

因此,在刑期明确的情况下,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越长,囚犯获得考核基础分时间就越短,累计可用于减刑的考核基础分就越少。
在看守所的时候可能会被提前扣分。根据司法部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 :
囚犯转狱后,监狱根据看守所收押期间的成绩加分、扣分。由于监狱关押的大部分是未判决的嫌疑人,鱼龙混杂,难以管理,嫌疑人之间容易发生小摩擦。如果囚犯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有小摩擦等不良行为,很可能会被记录在案,转移监狱后,监狱将被扣分。所以,人在看守所还没坐牢,扣分项目就已经形成了。
02入监教育期间,没有考核基础分
从看守所转移到监狱后,余刑一年以下的囚犯一般应当接受一个月的监禁教育; 剩下一年以上的囚犯,必须接受2-3个月的监禁教育。进入监狱接受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分流到劳动监督区。
入监教育期间也没有考核基础分。司法部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 :监狱教育期间服刑人员有加分、扣分情况的予以记录,分数计入首个考核周期。但是,在入监教育期间很难获得加分。 即使能获得加分,也无法与每月100分的考核基本点相比。
03心态差,服刑改造不积极,很难得分
不同刑期对囚犯改造的想法不同。刑法犯普遍存在改造意识淡薄、身份意识淡薄的心理。缺乏罪恶感,等待刑期结束,过混刑生活等思想很普遍。
违反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劳动热情也很差。虽然很少犯大错误,但小错误不断。
这些小问题不会影响按时出狱,但肯定会影响囚犯多得分提前出狱。
04财产刑未完全履行,影响减刑
许多囚犯有财产刑。罚款、赃款等财产刑的履行情况也是决定服刑人员减刑的重要因素。一些地区规定,未完全履行财产刑者不得减刑。这种一刀切的做法,直接带来的不利影响是一些囚犯因没有能力完全履行财产刑而摔破罐子破摔、消极改造。
目前普遍的做法是,除判决书明确限制减刑外,如果犯人改造顺利,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获得减刑,但减刑幅度受到限制。
例如,全部履行财产刑或者没有财产附加刑的,三项表彰可以减刑九个月。 (仅例)部分履行或者未履行财产刑的,减刑幅度可扣除1~2个月。与以前一律、完全不能减刑的做法相比,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05刑期不超过5年,执行1年以上方可要求减刑。

综合来说,刑期三年,减刑难度是比较大的,当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归根结底,最重要的还是看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退一步讲,踏踏实实过好每一天,即使不能提前回家,也能按时回家、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