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岁这年我考取了民大的法硕研究生,预计九月入学,六月七月在忙我们婚房装修的事;
今年是我来北京的第四个夏天,是我和黄辰认识的第五个年头,我们在一起的第四年;
如今的每一天,我的每个经历似乎都和这个人已经离不开了,有时候我会猛然一想,人生的这几年里,竟然真的有人会一直陪在生命里,是爱人,像家人,给我信任,给我安心,给我浪漫。大概是以前身边没有什么朋友,所以我从来都没奢望过会有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一直陪伴。
说起来,我们相识真是缘分,遇见他的时候,我刚好22岁,那一年的秋天,我从安徽到汉中,他从西安到汉中,然后在同一家青旅相遇,当时我是去做义工,他是去散心,然后晚上就一起穿着拖鞋去逛着古镇,然后坐在青旅客厅一起聊天教我打牌,虽然事后每次我们和别人一起打牌,他都会一脸宠溺地吐槽当初我有多笨,怎么教都不会,可是当时多开心啊,从天南海北来的人一起相遇,一起嬉笑,那也是第一次有个男生跟我离得那么近,和我说着毫无逻辑的话,声音很低很温柔地问我喜欢什么,为什么,困不困,要不要去休息了,可能就是那个声音听到了我的心里,我喜欢上那个感觉。
第二天他和他的朋友一起去逛古镇的时候,带回了一叠古镇特色明信片,牛皮纸的颜色,画着古镇的建筑和山水,我很喜欢。
我问,有要寄的人吗?
他说,没有。
我说,那给我寄一张吧,写什么都可以的。
他说,我写字很丑,就只写个名字吧。
我说,都行,是你写的的就可以,我带了邮票,回头我给你一起寄走。
他选了一张从小镇的山上画的小镇全景,本来以为真的就是写个名字,可是他竟然思考了很久,说,这句话是我这段时间最喜欢的,送给你:
我本可以接受黑暗,如果我没有看见太阳
阳光使我的荒凉更荒凉
初读觉得平平,后来我回到家,收到明信片再读时,竟然觉出其中的无奈和荒凉,无比骚动,可能喜欢就是从这句话开始变得多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