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说善,善人说恶。恶人怕说恶,善人怕说善。恶人怕孤独,善人怕吃亏。
人之初,性本恶,乃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每条生命之初,都很脆弱,若胸怀大爱之心,恐怕在尔虞我诈、竞争惨烈的自然界中没有分分钟的立足之地。所以幼小的生命必须具备见风驶舵、欺软怕硬、自私自利等基本素质,才能安全度过自己的童年时期。
生命已出现亿万年,在竞争激烈的自然界,长期的自然选择已将恶根植于每条生命的基因中,只有那些自私自利,毫不利他的小生命,才有可能存活。人之初,性本善乃是天方夜谭,逆道而行,背离自然法则的。你如果懂得丛林法则,利他寸步难行,利己才有活下来的可能。
人类由动物进化而来,人性向恶是本性,人性向善是后天培养的结果。诚实,人性向善有之,也不由自主的爱,比如男女之爱、母爱,其乃本能使然。二者之爱,若用理性分析,对己而言是毫无价值的爱,然有利于人类这一物种,使人口数量增加。若无一定的人口数量,自己的生命也毫无保障,这种利他最终还是利己,利他只不过是为了利己。这也是人类至今存于世之因。
从某种程度来讲,古人似乎比较善良,这其实是因为当时人口较少,生存资源相对充沛,种内竞争相对缓和之因。无论在采集狩猎时代,还是农业时代,人口相对较少,生存资源相对充沛,发生种内竞争的烈度较小,再者战争工具简陋,一般为木器或石器,战争也没多大意义,战争红利不多。但到铁器时代,就大不同了,战胜方可以将战败方屠杀殆尽,对方生存资源尽归己方所有,战争红利骤增。到后来热兵器时代,其更不必多言。
远古时代,敌我双方拿着木棍斗殴,即使斗上一百年,也死不了多少人,也无法完全夺取对方的生存资源,与其发动无休无止的战争,还不如在它处另寻生存资源。因此,当时的战争是一场既耗时又耗力无利可图的活动,与其战争还不如友好相处,善是被迫的,恶的代价太大,不利于自己生存下去。还有就是当时的社会是熟人社会,你对熟人做恶,做恶成本太大,你可能会在本部落内无立足之地,当时你不可能像现在一样融入到一个陌生人的世界,你做恶,会本部落所有人知道,你可能就失去生存的机会。
铁器时代讲谋略,一个群体可能会把另群体消灭,不像木器石器时代,再讲谋略,也是无济于事的。这样一来,对外做恶也就有利可图,人就开始有了双重标准,对外恶对内善,有利可图,不能对外恶对内也恶,这不利于本群体生存。自然恶会蔓延至内,法律自此诞生,惩罚那些对内作恶之人。热兵器时代,人类几乎迸入陌生人社会,作恶极其简单,成本又低,杀死对方是几秒钟的事情,而且还可逃之夭夭,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生存。故此,当今社会的法律越来越细,越来越复杂,也是有原因的,试想古人无法律能行,现代人无法律能行吗?
古人恶也恶不到哪里去,恶的自然成本太大,善是主流,当今世界,恶的成本太小,恶是主流,只能用越来越细的法律约束,才可维持社会有序。
因此,人性本恶,选择善是为己,选择恶也是为己,关键是成本问题,为善成本小,则选择善,为恶成本小,则选择恶。利他有利可图则利他,利己有利可图则利己,不管怎样,善恶只是种选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