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王先生认识568天,恋爱558天,。
对,王先生用了10天的时间就把我拿下了,现在想想,好气哦~
我总缠他,“不行,你要重新追我一次,至少要追30天。”
每每提到这个,王先生就笑而不语。直到有天,他忍不住了,
“我大一的时候给你写过情书,但你没理我。”
“不许胡说。”
“你还记得我有次替班长发书时,同时给你过递过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trnt fkcq wqiy!”
我和王先生都是学中文的,同校同院不同班,但像毛概这样的大课,会一起上。但从来没有说过话。
很多其他院的男生,一听到文学院男女比例8:1,哈喇子都要把自己给淹了。
“僧多粥少,男生应该很吃香很好找对象。” 然鹅,总是有个然鹅!兔子不吃窝边草。
因为在一众女同学和女老师熏陶下,文学院的男生大多有点NN的!
然鹅X2,王先生却是文学院的一股泥石流。
180的大个子,小麦色皮肤,上课从来坐在最后一排,常常能在课后看到他抱着个蓝球奔向操场,半点文学院男生的斯文气息都没有。
那时的他,与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耀眼或者扎眼。
对他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分不清是喜欢还是讨厌。从无交集。
我俩的第一次对话,已是一年后的大二。
编辑站招募新成员,我有幸加入。第一次开例会时,他也在。我心里奔腾过一万只羊驼:这货来干嘛?
那个不学无术的黑孩子,竟然还被社长点名表扬。看到他客气的起身明媚的笑脸,只有一个想法:好虚伪!
离场时,王先生悠悠的飘过,“哟,你也喜欢写作啊,以后跟哥混吧。”
我用尽毕生力气翻的白眼,还是无法穿过他的背影。心里想着,你丫的谁啊,这么猖狂。嘴上也不忘补充:谁跟谁混,还不一定呢!
王先生回头给我一个勾魂笑,我怔住了!小鹿快要撞出来了。
后来的结果果然很打脸,王先生的文学功底真不是盖的。高中时就获得新概念作文一等奖,从大一开始文章就在各个报刊上发表,而我因为他的外表,“正义凌然”地把他归为不学无术。
那天以后,他总是打着社员交流的旗号找一切机会黏着我。没完没了的夸我,就好像是一个褒义词典:哇,你声音好好听!你是手模吗?你好聪明啊!腿不粗太细的话我一掰就断了。老子说你美你就美……每天堵在教室门口、寝室楼下,强行拉我去吃饭、去自习、去压马路。
熟悉后的第10天,他问我:
邓紫棋在《我是歌手》唱的一首粤语歌很好听,咦,叫什么名字来着?
“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顺势把我抱住,我俩就在一起了。
鉴于他总是这样美言不断,有天我很严肃的对王先生说:你要么就是特别喜欢我,要么就是个骗子。
王先生一脸淡定:我说了你也不信,那就让时间证明喽。
可是一天、一个月、半年……还是这样。
宝贝和我在一起不用化妆,伤皮肤。
近视眼干嘛不带眼镜,不要臭美。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宝贝以后少穿那么高的鞋子,走路会累。
鞋子湿了?我去给你买双雨靴。
宝贝想吃什么?想看什么电影?想做什么?我陪你。
你的嘴唇好美,适合吻我和说爱我!
……
中文系的学生可谓是大学里除计算机专业外的第二大码农,每天和各种文字打交道。我俩常常搬着笔记本到奶茶店写东西。
王先生智商很高,能一心二用。他常常一边敲字,一边和我聊天!我不理他,他就一个人撒娇卖萌。最生气的是,即便这样他还比我写得快。
我本着怕他骄傲的原则,很少当面夸他。
我问他,你这样不怕码错字?
“怎么会,我有神技。”
“啥神技?”
“我用五笔打字。”
“你好土,竟然还用五笔!”
“小丫头你不懂。你一旦学会,就会喜欢的不要不要的。五笔重码少、重复率低。打字速度直接甩拼音一条街——五笔只打单字,就可以达到拼音甚至书写无法达到的速度。准确度也不是盖的,是唯一一个能实现盲打的输入法。我们天天码那么多字,五笔输入法简直就是救星。五笔是除了我妈和你以外的第三个女神。”
我就这样被他安利了五笔输入法。开始学起来需要记字根,每次我打退堂鼓他就在旁边刺激我。“宝贝,我都能学会的东西你会学不会?”
我一边恨恨的瞪他,一边暗自较劲,一边记字根一边练习。电脑和手机都下载了万能五笔输入法。用了一周我就学会了五笔打字。万能五笔输入法不仅是中国首创的拼音五笔混输,手机端也做得很人性化。可以编码反查,支持单手模式,分类下载词库,自定义懒人短语,调整高度等,一应细节,做到无所不至。现在打字6得不行,我也能一边聊天一边码字了。
很感谢王先生给我安利了这个神器,并且一直鼓励我学习使用,真的受益颇多。现在每次写作业,感觉在室友面前有强大的优越感,哈哈。
和“大才子”谈恋爱,不仅可以每天听到不同的情话,还能get到各种有趣的技能。有趣,是我对他外在最好的评价;暖男,是对他内在最贴切的认定。
“我大一的时候给你写过情书,但你没理我。”
trnt fkcq wqiy!
在五笔编码对应的文字是:
我 喜欢 你!
万能五笔输入法,最贴心的输入法。
不仅是谈恋爱的神助攻,而且可以涨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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