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设立衔接过渡期。对摆脱贫困的县,自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的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入拓展消费帮扶,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