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妮是我的姐姐,比我早生了两年零一天,比我矮十公分。
李大妮长得不怎么漂亮,虽然年少时有人夸她会越长越漂亮。但一直到今天,她也没有实在意义上的漂亮:塌塌的鼻梁,略厚的嘴唇,有点肉肉的脸,唯一可以夸赞的大眼睛也很低调的藏在薄薄的镜片后面,不甚招摇。
所以李大妮绝对算不上漂亮的姑娘,所以上帝对她也没有格外照料。
一
有实验说,家庭当中处于中间的孩子即没有老大的新鲜感,也没有老幺的宠爱,所以最容易被忽视。
李大妮强有力的证实了这个实验结论的正确性。
她上有哥哥,下面还有个我,着实不幸。
哥哥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且又是男孩,自然多多受到各方面的关注:父母的小心翼翼照顾,爷爷奶奶的生来娇纵,姑姑们对孩子爱护的新鲜感……可所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而我是家里的老幺,虽然没有什么新鲜感,但我自出生便洞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理论:任性娇纵、惹是生非。
再加上李大妮凡事不爱争论偏爱哭的性格也确实不是那么让人待见。
在我记忆中,李大妮起床晚了要哭,作业不会做要哭,被爸妈批评了要哭,被我欺负了不知道反击只知道哭……而且哭起来没完没了,哭到最后,扁扁的鼻子红红的像只萝卜挂在脸上,大眼睛肿的像个炮仗,让本就不美丽的脸显出一些丑态来,着实让人欢喜不来。
所以在很多的时候,长辈们的目光都停留在哥哥和我身上,李大妮分到的自然就少了。
估计也是因为这样,从少时,李大妮除了爱哭这一缺点之外,十分懂事乖巧。
有时候我想我小的时候肯定十分嫉妒李大妮的乖巧懂事,她的温柔乖巧,把我的任性乖张衬托的更甚。人人都夸李家的大姑娘温和,懂事,都说李家的二姑娘是个二阎王,淘气任性。所以我小时候就故意欺负她,有事没事就把她惹得眼泪汪汪。
现在想来,李大妮那时那么懂事,一定过的很辛苦吧,而我还不知所谓的一直欺负她。
李大妮对我一直很好,是真的很好。
小时候,总是让着我,我欺负她时,除了哭,她从来没有出过手。不然当时枯瘦如柴的我怎么可能每次都胜利,每次赢得都那么轻易。
自小李大妮的手就很巧,妈妈总说她干什么像什么,不像我,拿起刀来像杀人,拿起剪刀来像自残。她会编各种各样的头发,缝各种各样的沙包,绑各种各样的键子。但在我记忆之中,年少时的她却总是顶着一头短发,走起路来忽闪忽闪,像个风雨中飞翔的燕子。她把她所有对长发的畅想都给予了我,才使得年少时的我总是顶着最漂亮的发型,赢得一片片夸赞。
其实每个女孩都拒绝不了长发吧,就像每个女孩都喜欢花儿,每个人都喜欢钱一样,李大妮也应该是喜欢长发的吧,但她却从未提起自己要留长发。
后来我听妈妈说她是担心妈妈没有时间去编两个人的辫子,于是便把机会让给了比自己小的我,让我的年少时光辫子悠悠长长。
记得中学时,读寄宿学校,一两周回家一次。有次赶上冬天下大雪,没有办法骑自行车,只好选择步行走回家里。路上北风呼呼的吹,李大妮和我的脸都变成了红雪球,然后李大妮把她的袄给了我。她就这样穿着单衣走了一路,脸更像一个熟透了的苹果,眼睛睫毛上都是冰晶,然后她郑重其事的告诉我她不冷。
我就感觉那时的李大妮在风雪中像个英雄一样凸现出来,什么风,什么雪,什么寒冷,都变成了虚无,变成了背景,只有她是屹立不倒的。
刚上大学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离家那么远的原因,总感觉自己过的太艰难。这个时候,每当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每当自己不开心,总是打电话将李大妮无缘由的凶一遍,然后在电话这头自己还伤心的痛哭流涕。
李大妮从来没有怨言,虽然有时也会被我凶哭,但她总是安慰我,教导我要勇敢,要成长,不要总像个孩子,不要总是用眼泪诉求所需。
李大妮的声音在湖边的夜里显得特别好听,和着草丛里窸窸窣窣的声音,共同见证了我的那些成长中的不快和不安,让我在以后的岁月里,想起来都心存温暖。
后来我知道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不易之处,没有一个人生活的轻松。就像谢尔顿的哥哥告诉谢尔顿:我知道你从小就过得辛苦,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其他人就过的一帆风顺。可是李大妮从来没有抱怨过我,一直用姐姐的温情守护着我,保护我。
我一直以为李大妮是乖巧的,她孝顺父母,她尊敬兄长,她疼爱姊妹。
可是在外面,李大妮更像个勇士,披着盔甲,手举钢刀。
小时候别人欺负我,她会把别人凶得三天不敢来学校;哥哥和别人打了一架,她去人家教室门口凶了那个男生3天,弄得我哥和那几个男生哭笑不得;她小时候和男生打架,把人家打的鼻青脸肿,爬不起来……
在外面的李大妮和在家里完完全全不一样,像个真正的勇士。不像我被保护的太好,在家里横来横去,到外面却怂的要命。
二
人们常说:好人有好报,你的付出终有一天会收到回报。但是他们忘了上帝很忙,忙的总会忘记一些并不怎么优秀的人。
李大妮就是其中之一。她很善良,她很乖巧,她很努力。但上帝太忙了,加之李大妮又太平凡,太不起眼,所以她便成了被上帝忘掉的那一撮里最不起眼的那个。
是的,李大妮一直很努力,所有教过她的老师都这样说,
“但是学习成绩不太好,不是很聪明。”
同时,他们还不会忘了加上这一句。
李大妮学习很刻苦,每节课都认认真真的听课,记笔记,回到家也是先把作业认真做完再玩耍。可是尽管这样,她的成绩并不比整天调皮捣蛋的我好。所以她有时也会困惑,会伤心,会不知所措。
而且李大妮心理素质还特别差,一到大型考试就紧张的要命,成绩受到影响自然考的也不理想。
李大妮在学业上的最大伤心之处在于她的高考吧,第一年发挥失常考的不理想,便选择了复读。第二年成绩不错可是志愿却报空了。
那时候父母问她是否选择在复读,李大妮死活便不肯了,她说:她终于相信了她不适合读书,不适合高考。我想那时李大妮有种宿命的感觉吧,她的世界一定是阴雨密布,充满绝望,就像走进了一道长长的走廊,看的到阳光,却永远触摸不到。所以李大妮便选了一座海滨城市开始她的大学生涯。
但是李大妮学业上并非一无是处,她写的一手好字,也写的一手的好文章。
李大妮没有练过字,但字确实很漂亮,整洁、干净,字形也多变:可规整如楷书,也可潇洒如行书,着实让人嫉妒。不像我字永远都写不好,练了n次也都是无用功,字写的像毫无规则的蚂蚁行走。所以小时候妈妈看到我的字就说,你向你姐姐学学,看看人家的字体。我也想写的如李大妮一般好看,可是我有什么办法,有些东西真的就是需要天赋的。
比如李大妮的文章。
李大妮的文章写的特别棒,小学时期就获得过很多奖项,初中时期更是甚。每一次的作文比赛获奖者,李大妮都榜上有名,所以她有好多好多奖励的本子。她用不完,我就用,然后向别人炫耀我的姐姐。人总是这样,当着亲人的面相互调侃,在外人面前极力维护。
我记得那时李大妮写诗写她高三的生活写:我处于地狱的最底层,遥望阳光,却无法触碰。我当时很佩服于李大妮的文采,于是我将她的写作本默默的收了起来,每次回家都会欣赏一凡。这可能是激起我最初爱好写作的根源吧,我希望有一天我也可以写出这样的文字,悟出这样的道理。
李大妮的这半段人生因着我们的教育体制着实受了很多挫折,如果是我的话也许早就被打倒在地,哭诉投降了。而李大妮将她的温柔,她的固执,甚至她的眼泪慢慢转化成了她最坚实的盔甲,一路披荆斩棘,排山倒海,踏着眼泪和血肉,努力走向属于自己的平凡人生。
三
我想上帝总会想到李大妮的,她少时的艰辛肯定会有所汇报,因为书上讲: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我想上帝给予李大妮所有的艰辛,是为了让她更好的遇到马小胖先生吧。
马小胖是我现在的姐夫。我第一次见他,是大二那年十一黄金周,我去Q城找我姐玩。恰巧马小胖也从家里返回学校,李大妮便兴致勃勃的拉我去见见她口中的Mr.right。
我们在汽车站门口等着,过来一个又一个人,李大妮的表情如初。然后我看见一个穿着白色上衣的男生向我们摇摇晃晃走来,他T恤上的老虎头随着他肚腩的摆动栩栩如生。
我当时有种不好的的预感:不会是他吧!?然后我回头看到李大妮眼中的光,脑海中一群乌鸦飘过,瞬间便信了情人眼里出西施,西施眼里出眼屎那句话。
然后我开始质疑李大妮是不是瞎。事实证明,恋爱中的女人不仅智商为零,眼睛也不好使。
李大妮说马小胖可爱,对她也好。我疑问什么时候胖和可爱划为了等号。
李大妮讲。她和马小胖刚开始交往的时候,正处季节变化,北方的冷空气忽然突袭了海边的这个小城,李大妮无意间抱怨要冻死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山上了。第二天马小胖便傻傻的抱着个被子,站在了李大妮的学校外。然后李大妮就沦陷了,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我想那一刻李大妮的一定把马小胖看成了蜘蛛侠,翻山越岭的来拯救她,于是爱情的网便铺天盖地撒下来,李大妮的心便融化了。我想的是,李大妮真好骗,一床被子就跟人家跑了。我后悔当初每天夜晚和她抢被子,让她给我盖被子了,如果我当时我不这样,李大妮会不会觉得马小胖的这床被子其实很平凡无奇呢。
毫无疑问,这场恋爱遭到了全家人的反对,理由一是马小胖在沿海,我们在内陆相距太远,妈妈怕李大妮远嫁吃亏。二是对马小胖的工作——海员,太不顾家。相对于家人,我反对的理由相对简单一些:我觉得马小胖太胖,不好看。
其实一开始我认为李大妮是会放弃的,因为她一直都是个听话乖巧的人,想事情想的也比较理智全面。但事实再次证明恋爱中的女人就像一头固执的牛,在和马小胖长达5年的恋爱中,李大妮用上了自己所能用的所有固执和眼泪来赢得她心目中爱情。
有时我也在想,是不是只有李大妮这样的人才配拥有爱情呢,爱的时候轰轰烈烈,排除千难万险,像飞蛾一样孤注一掷。若换成是我,定然是不肯的,没有胆量,也没有勇气。
马小胖也算一个有智慧的人,深知抓问题要抓重点的道理,用了一系列的糖衣炮弹先把我这个看脸的人收复。然后采取曲线救国,终于娶到了李大妮。
李大妮说她做够了饭,马小胖便苦练十八般武艺来做菜。李大妮说马小胖太胖了,结婚时穿西装不好看,于是马小胖便努力奋斗减掉了30斤。李大妮说她希望结婚有些意思,李大妮结婚时,马小胖便穿着规整的西装来接,用一首难听的小苹果便高高兴兴的接走了李大妮……看到马小胖娶到李大妮,我当时是有些后悔的,我为什么要那么积极促成他俩个呢,我的零食以后那里去要。
李大妮喜欢偶尔秀个恩爱,恋爱时就发各种收到的节日礼物,有花,有巧克力,还有充满爱意的卡片和惊喜。托她的福,我平常也可以吃点泛着嫉妒味道的巧克力。本以为结婚了就不再秀恩爱了,谁知结了婚还秀,秀马小胖做的饭,秀马小胖又日渐上升的体重,秀马小胖送的礼物。这种秀恩爱的人,着实让我们这些单身的人讨厌,嫉妒,又毫无办法。
我不知道李大妮会不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当然我是这样希望的,但未来是个不定性问题,谁也无法预料。但我知道,李大妮现在很幸福,她终于可以卸下她一路走来早已锈迹斑斑的盔甲,放下已经不太锋利的武器,系上围裙,和马小胖立足夕阳之下,浑身萦绕着烟火气,让人很是艳羡。
李大妮是我的姐姐,比我大两岁零一天,比我矮了十公分。
李大妮不好看,现在肚子还大了起来,走起路来孕态尽显,现在也着实算不上什么漂亮姑娘。
但是她明媚的对待这个世界所有的艰辛,她努力的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前行,她温柔得对待身边的每一个值得在乎的人,她值得这个世界最好的一切。
小时候,一直梦想有一天成为一代侠士,一人一剑行走天涯。长大后才明白我这样懦弱胆怯的人注定成不了侠士,只有李大妮这样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侠士:她并不见得武器精良,铠甲厚重,他们真正的强大来自于内心,内心的强大让她没有铠甲也能搅动风云,排山倒海。
幸好,上帝终究没有忘记这么平凡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