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少年
初中年代,
稚气未脱的少年,
哪知什么天高地厚,
不好好念书,
念的书不知念到哪里去了,
也不知生的什么心理。
承认,他们萌动的身体,
爱情的萌芽,
对异性的喜欢和被吸引,
悄悄藏在心里不就很好了吗,
没必要过于热烈,
过于疯狂,
那只会盲目甚至冲动害人,
犯下不可原谅的罪行,
愚昧无知,
真是被无畏冲昏头脑!
一少年不过经过他喜欢的女生班级,
多张望一眼,
那又有何妨?
同班级的男生,
至于愤怒起来群起围殴?
甚至还拿出刀把他捅死?
又有什么深仇大恨?
无畏啊,无知啊!
何况那姑娘又不是属于谁的,
她长得美,
自然会惹得别人多看一眼,
又有什么错?
又关你什么事?
又不是定了就是谁的女朋友?
就因为多看一眼,
你就恨恨地,
把那个喜欢她的男生捅了?
值得吗?
至于吗?
别忘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美人还年幼,
不是属于谁的姑娘,
就算你萌动对她的爱慕,
可别人也有权利和自由喜欢她啊,
她也有权利选择她自己的人和路,
你配得起她吗?
她看得上你吗?
喜欢一个人是自由公平的,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生命个体,
谁也无法随便剥夺谁的生命体征!
不合法,没权利谋害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