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欢读书。喜欢的不是书本身,而是那种感觉,像极了十六岁夏天的阳光,洒在身上。
“哎,你知道吗,我最喜欢那些历史人物的小故事,每次读的时候啊,都感觉他们就在我眼前...”那时候清浅也是十六岁,马尾扎在脑后,青春在她身上跳跃。“要真是那样,岂不是一群老妖怪?吓也吓死了!”我扮了个鬼脸。清浅皱了皱她的琼鼻,轻轻在我胳膊上掐了一把:“哼!没文化,你以后多读点这种小故事,以后给我讲...讲一辈子!”说完便羞红了脸,趴在课桌上不起来。那段时光,连空气都是可爱的粉红色。
高考结束后的毕业晚会,四处弥漫着舒畅与快乐,我捧着一杯苦涩的可乐,躲在角落,我知道,热闹是他们的。因为人人欢笑的晚会,我的女朋友清浅,她没有来,或者说,她不回来了,因为刚刚,我收到了可能是我们两个最后的一条短信“我出国了,别找我”。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她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即便是她愿意和我在一起,她的父母也不会同意。从那晚起,我就爱上了读书,发疯似的爱上,因为那是清浅最喜欢的东西。
转眼间,我已经大学毕业了,而清浅和我再也没有过联系。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加了我的微信,推荐给我一个公众号:干货时间到。里面每篇文章都是历史人物的小故事,我感到很奇怪,因为这让我想起了她,或者说,从未敢忘。
我打开干货时间到,里面最新的一篇文章是写刘备的,我饶有兴趣的读了下去,写的确实不错,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在文章的最后,是作者写的一句小诗“我爱你,宁可织席贩履”,刹那间,我泪流满面。
“我想你了。”我发给这位陌生人。
“我也是。”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