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听了胡老师的课,主要讲的是让孩子丧失尊严的做法:
1、包办孩子的一切——界限感缺失,其实是不会爱。
2、父母行为轻浮,没有规则意识——忽略了孩子的模仿性。
3、忽略孩子的存在——使孩子沟通能力降低。
4、当众批评孩子——放大了孩子的缺点。
5、破坏性批评——对孩子的伤害不可逆转。
6、不尊重孩子——对孩子人格上的不平等。
7、不信任孩子——让孩子尊严丧失的核心。
8、总是把孩子和其他人比较——让孩子心理逆反。
9、打骂孩子——让孩子觉得被奴役。
10、强迫孩子做不愿做的事——让孩子觉得委屈不被尊重。
11、有条件的爱——带有交易性质。
一共讲了十一条,反观自己就做了其中的好几条,心里顿时好惭愧。人人都会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也有人说:父母的言传身教很重要。这些话都对,道理也都懂,可是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人?
劝人的时候都会说,人哪儿有十全十美的啊,差不多就行了。可是到了孩子身上却不由分说的要求做到完美,甚至威逼利诱,却不曾回头想想自己是否能做到。
有时候也会对孩子大喊:我天天陪着你做这陪着你做那的,你怎么还是这么不省心?可是那个陪着也真的只是陪着而已,只是陪在孩子的身边了,孩子做了什么在想什么根本没去关注,这样的陪同一点意义都没有。
爱,什么时候都是对的,只是我们爱的方式错了。我们总是在用我们自己认为对的方式去爱对方,却没去想被爱的对方认不认同,能不能接受我们认为的这种爱的方式。
爱是一种情感,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喜爱的情感,是无条件的没有任何附加的喜爱,是不带有任何交易性质的喜爱,是柔软的发自内心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