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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时候刷微博,一条#索酬不成摔死小狗##何某某摔狗案件#上了热搜,身为爱狗也养狗的小编点了进去,映入眼帘的是
看到“疑似”2字心里默念千万不要出事,可是接下来的内容才痛心,那只名叫lion的柯基被从6楼摔下并确定死亡,lion的主人zero旦旦在微博上发声,表示自己多次哀求捡到lion的何某某把狗狗还给自己并愿意酬谢1万元,可是何某某贪得无厌并威胁、恐吓,最后将lion从6楼摔下——致死。
网上一片骂声,声讨何某某,甚至人肉后邮寄花圈至何某家中,当事人zero旦旦表示自己无法接受何某某的道歉,并要求走法律途径,何某某在派出所哭着道歉请求原谅在网友眼中只是惺惺作态,江歌事件陈某被判了20年,lion案件这位何某某能受到怎样的制裁?
有人说舆论可以”杀死“一个人。电影《搜索》中叶蓝秋因为意外得知自己患有淋巴癌后感到生命无望,在乘公交时因不让座在网络上发酵,甚至被人肉以及辱骂,彻底改写其命运,最终死于舆论而不是淋巴癌。可是江歌事件中的刘某现在怎样?lion事件中的何某以后呢?显然舆论是不能”杀死“一个坏人的!因为坏人不会在乎舆论,更不会因为舆论而改过,他们就像苍蝇,靠叮食腐肉与粪便为生,这样的人你让他去感受道德的批评,去承受内心的拷问都是不可能的,他们不会因为自私而感到羞愧,相反他认为舆论的制造者不过是”严于律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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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同事,前同事,知道我养狗以后和我讲他喜欢吃狗肉,告诉我狗肉有多好吃,而且表示过两天还要去吃,对于这样的人我直接拉黑了,你爱吃狗肉我是管不着,但是你非要把你的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把我视为珍宝的东西拿来消遣,那我只能远离你。这样的人他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做尊重,就好比你在一个不吃猪肉的穆斯林面前鼓吹肉有多好吃多可口。
吃不吃猪肉是个人选择,穆斯林选择了信仰我们没有必要再去劝导猪肉的味道,我们且不说穆斯林的宗教问题,单就挑战别人的喜好甚至信仰本身就是原则性的问题,没有人要求你养狗,没有人禁止你吃猪肉,但是你非要要告诉养狗的狗肉的味道,或者因为自己的喜好去劝导别人食用自己的信仰,叫闲的蛋疼,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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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人,网络上的喷子。因为在某视频app上发过狗子的视频,也有一些粉丝喜欢狗子,所以直播过几次。直播中总有一些喷子会评论“你对狗这么好你对你父母好吗?”、“有时间陪它你怎么不陪父母?”、“狗儿子”、“养了狗是不是爹妈都不要了”等等,每每看到这样的评论我总是气不打一处来,有些粉丝会帮我怼回去,我想总还是有人理解我的。
我不知道我对狗子好,怎么让喷子看出来我对父母不好了,我也不知道我对狗子好怎么让喷子知道我不孝了,这件事我很费解,也没有答案,我花了三千块买了一条狗,我不喜欢我买回来干嘛?买回来我不给他吃不给他喝我买回来干嘛?买回来我不让他过的舒服点难不成我让他吃屎啊?我也实在无法理解网友无端的讽刺以及“狗儿子”这种用词,是谩骂或者抨击会使他们过的更好吗?他们是真的看不得一条狗有吃有喝被人爱的样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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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贫穷,内心贫穷吧,而内心贫穷会使人丑陋。古往今来,因妒生恨有太多的例子,自身的感情缺失造成的内心冷漠甚至恶毒,大有一种我不好过谁都别想好。
lion已经不在了,舆论的力量再大也救不回一条狗,同时也毁不掉那个人。我想zero旦旦没有想过毁掉任何人,如果可以她只想要lion,即便lion再也回不来。
以前看过一期法制节目,一名未成年杀害一个老人,判决认为未成年还有很多其他可能,老人毕竟老了,所以保护未成年人档案,关于刑事案件密封起来,我尝试着接受这个说法,但是江歌案件让我再一次质疑法律,江歌和陈某的可能性怎么比对的?江歌的生命只能等于你陈某的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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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不该以暴制暴,但是我们不该公平公正吗?让对的人去原谅错的人已经算是宽容,那让死者原谅生者又是谁规定的呢?道德绑架成了减刑的利器。
显然,这个社会道德的标准太高,却完全没有了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