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秘密给你听,我的那些青春都拿笔去了。尽管我写的不好,但是我偷偷坚持过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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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看小说届是个自认为的老人了。我六年级开始看小说,第一本叫《一年三班恶男军团》,后来我的初中经历了魅丽优品到郭敬明到花火文学的转变。
我从初二开始就想自己写一本小书,我初二的时候坚持手写,讲的一个奇幻爱情故事,我写了整整一个练习本。因此我的右手中指留下了一层茧。我现在还收着那个练习本,偶尔没事还会看我那个有点稚嫩的幻想式的青春。
高中以后,习惯偶尔有什么有趣的青涩爱情故事的片段就记下,想到什么就记什么,以至于那时候课本上,试卷上,草稿纸上零零碎碎的都是字。别人看到了就会问,你这是什么啊。我听到声音就立马扑到桌上。
“没什么,没什么,学你习去。”
那会养成每天写日记的习惯,晚上回来就记东西。如果那时候正在看一本超级喜欢的小说的话会疯狂在本子上写感想,然后萌生出自己写一本的想法。于是立马在本子的最后一页起页,想一些天马行空的女主名男主名,比如有向晚秋,余东东…为他们做有趣的人物设定。或者有时候是先想相遇情节。或者有时候先想大致文案。
我写了很多这样杂杂散散的文章。也换了几本日记本,我的每一本日记本里都有我写下的没有结局的零碎的感情故事。我的兴趣是一时一时的,所以我心血来潮的时候坚持好久,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又失去了兴趣。过了一段时间又想捡回来。最后我的日记本后的故事有黑色笔芯的,钢笔的,圆珠笔的,彩色笔的…杂七杂八的混在一起的一篇没有结局的故事。
现在还会翻着看看。因为坚持有在手写,所以高考完过来很久没有写字我手上的茧仍然没有像别人那样消失,反而像和我的肉长在一起了一样。
2
高三压力大,我也曾经在我的高高垒起的书后偷偷藏着一个小本子,没事的时候总是打开它记事情,记想象,记日常,我的笔芯越用越快,我的本子越来越薄。我那会希望,我的零碎的故事可以有一天串在一起成为一本书。我每天都埋头认真,以至于高考完大家聚餐的时候,班上一个没怎么说过话的男生问我,
“余欢欢,你每天都写东西,是写什么呢?我坐你后面的时候就没见你抬过头”
我立即反驳他了,
“抬过,不抬头,数学老师老点我名字”
然后大家都笑了。
3
我现在大学过了很久了,我还是那个老样子,我会不习惯在电脑上,手机上记东西,我还是喜欢用手写,我从在高高垒起的书后记东西,变成了在寝室里2平米不到的桌子上记东西,我的本子像以前一样多,我偶尔还是会写日记。记想象,记日常。
后来我每次谈恋爱的时候就会把那个男生对我的好都记着,我们之间的摩擦和矛盾都记着。那些恋爱似乎都成为了我的素材,那些个我喜欢的男生都成为了我的男主,甚至要更优秀一些,那些我幻想出来的女主都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比我要好,更好一些。存在在我的想象之中。
我写的东西似乎还是那个老样子,我在许多小说平台里也偷偷连载过东西,最后我都没能坚持下来,他们成了我除了日记以外另一个地方的片段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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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曾经在我觉得我写的作文最好的时候跟我说,觉得我写的东西差点东西,那点最后的转折感,整篇文章都似乎太平淡了…我听的似懂未懂,现在似乎有一点点意味了。
我还是那个语文作文不会超过45分的那个只想写东西,写杂乱东西的女生,很多东西都变了,很多东西也都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