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文字跳舞的马尔克斯

对于普通的写作者来说,一生能有一部值得流传的经典,就算成功了!

而当这个人换成了马尔克斯,你会惊讶、震撼、乃至叹服:他这一生的作品,可谓部部经典——《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一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可以说,马尔克斯几乎从无败笔!

凭借《百年孤独》拿下诺贝尔文学奖后,很多人都说他再写不出能够超越的作品了。

结果9年后,他文学成就最高的杰作,就从《百年孤独》变成了《族长的秋天》,被誉为“近五十年所有语种里最伟大的小说”。

正如马尔克斯说的:“有一天,当没有人记得《百年孤独》中的奥雷里亚诺是一个人还是一条街的时候,《族长的秋天》将使我免于被遗忘。”

如果《百年孤独》十个读者里有九个读不下去,那么《族长的秋天》,可能会让所有的读者望而却步!

毫不夸张地说,《族长的秋天》阅读难度完爆《百年孤独》,堪称一部全程高能的“嗑药之作”!全书不算长,258页,仅六章。但每一章就一个自然段,洋洋洒洒,一气呵成,有的一句话长达好几十页,连个标点都没有。人称随意转换,情节各种跳脱,哪怕只走神儿一秒,下一秒就完全看不懂了!信息量巨大的长句,以排山倒海之势迎面袭来,简直不容读者有片刻喘息。

正如作家麦家所说:“二十世纪后半叶,如果世界只有一个作家,就是马尔克斯;如果只有一本书,就是《百年孤独》。我个人最爱《霍乱时期的爱情》,因为仿佛可以攀爬;最怕《族长的秋天》,完全高不可攀!”

所以想要艰难地啃完这本书,有两个建议给到大家:

第一,不要试图完全读懂《族长的秋天》!

不用去管那些你、我、他、我们、他们到底是谁,不要试图记住出场人物的名字,更不要给这本书盘逻辑,那是注定要落空的事情。

第二,与其纠结于故事情节,不如用心去感受作者所描写的情境,代入其中,去体会族长、也就是文中的总统、将军、那个统治者孤独与悲凉的一生。

去猜测,去想象,去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人,在自己的荣光中却如此孤独,孤独得连一个敌人都没有剩下。

《族长的秋天》这本书的创作灵感,来自马尔克斯对统治者权力问题的思考。

他表示:“极权是人所创造的最高级、最复杂的成果。因此,它同时兼有人的一切显赫权势以及人的一切苦难不幸。”

本书讲述了一位统治者无所不能却孤独落寞的一生。

他痴迷权力,却没有爱的能力,所以他一生追求的爱与权力,最终却都无情地离他而去。

在权力的金字塔中,他不相信任何人,不断背叛同道、残害生命,最终孤独地走到人生的尽头。

这恰恰应了马尔克斯文学作品中永远的主题——孤独。

读完这本书,在我心头盘旋的不仅有书本身内容的震撼,还有马尔克斯对待文字的态度。3万多支烟撑起了《百年孤独》的写作旅程,脑海中有一个画面感挥之不去:烟雾缭绕的房间里,他一手抽烟,鸡毛笔飞快的移动着,地上,桌上都是一张张手稿。时而沉思,时而抽烟,时而凝望着窗前的一棵树,看不到他的表情,已经完全被烟雾所弥漫。他拿起散落在书桌上的文字,一手抽烟,一手不停的翻看。时而大笑,时而听到他的抽泣,时而还能听到他诅咒的声音,是的,他在和他的文字对话,他沉醉在了他的文字里。码出来的每一个字符都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动感情的。

八年写出了《族长的秋天》,八年啊,泣血的文字,八年和文字在跳舞,有激情澎湃的探戈,有悠扬舒缓的华尔兹,他也在享受文字带来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生死离别……

这才是真正的作家。写完后,他自己去读自己的文字,可以真诚的感叹,这是一部好书,最值得看的一部书。这不是吹嘘,而是惊叹,惊叹他在文字里行走的时候已经忘了自己,走出来后再去重启这本书,仿佛局外人一样,满是惊叹。

我想起了路遥,一个与文字恋爱的人,一个与写作相伴的人,一个写到吐血的人,一个写作完全忘记自我的人。翻开他的书,就如同坐着他驾驶的一辆马车一路前进在草原上,就像听他讲每一根草,每一粒沙,每一个奔跑的小动物,每一寸土壤扬起的风沙……

他们的文字里都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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