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观《第二十条》有感
影片《第二十条》,讲述了王永强为给女儿治病,找村霸刘文经借了高利贷。因为还不上钱,刘文经多次凌辱王永强妻子,悲愤的王永强在与其厨打中,看到刘文经要从车里拿刀,于是回屋拿剪刀扎了刘文经27 下,导致其医治无效死亡。对王永强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是正当防卫,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检察官韩明通过梳理既往判决和司法惯例发现:“2014年周显平案、2015年贾云珂案、2016年何峰案、2017年曹爱玲案等等,统统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由于大量的判例在前,使得基层检察官不敢“亮剑”,如是就出现了韩明用案发视频对公交司机耐心讲解哪一段是见义勇为、哪一段是犯罪中止、哪一段是防卫过当、哪一段是故意伤害的一幕。但这与社会大众最为朴素的公平正义感之间形成较大落差,造成广泛的社会舆论关注。
当韩明亲眼目睹公交司机为了满足女儿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在最后一次上访途中因车祸身亡,郝秀萍饱含绝望的泪水拒绝韩明伸出的手,以跳楼来为丈夫讨公道,韩明终于明白,为了唤醒沉睡的《刑法》第二十条,总要有人站出来作出改变,哪怕这种改变的过程充满艰难。韩明转变传统观念,开始真正地对《刑法》第二十条的立法本意、法律的价值展开追索和思考,不再拘泥于抽象的法条,开始关注鲜活的案件当事人,不再纠结于既往的判决和司法惯例,而开始反思追问什么才是“正确的事”,从老百姓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出发,去思考老百姓需要什么样的公平正义,最终打破惯例,大胆作出了王永强属于正当防卫,对其不予起诉的决定。“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通过王永强的案例来唤醒沉睡的《刑法》第二十条,从而切实保障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正当防卫权,提高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降低公民维护自身、他人、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出手”责任,让法律赋予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第二十条》是普法课,鼓励人民见义勇为,法律就是最大的底气。更是意义深远的法理课,告诫司法人员要回归案件本质,始终以“如我在诉”的状态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