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爸五年计划|美国宪法完结篇—午夜法官

7 午夜法官

其实这个故事发生在宪法诞生的十六年之后(1803年)。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因为自从宪法通过之后,司法权这一分支的力量并没有立即确立起来。议会有钱,总统有权,只有联邦最高法院什么都没有。最开始的时候甚至首席法官还要全国巡回判案,连个像样的办公室都没有,可以说司法权相对于其他两个权力来说处于弱势地位。不过自从1803年这个案子之后,司法权的权威就彻底树立起来了,美国的三权分立的基础才算是真正牢靠。

首先说一个事实:刚刚成立的美国主要分为两个党派,一个是联邦党,即主张联邦权力高于一切;另外一个是民主共和党,主张州权高于联邦权。简单说,就是一方觉得国家大,一方觉得州大。

为了方便大家捋清人物关系,我做了一个这样的图。

图1 马伯里诉麦迪逊人物关系图

故事的经过是这样,亚当斯是杰弗逊的前一任总统,这两个人分属两个不同的党派,执政理念完全不同,属于死对头。马歇尔是亚当斯在任期间的国务卿兼首席大法官,也是一个联邦党人。亚当斯由于担心他卸任之后联邦党的势力减小,所以突击任命了四十二位治安法官,在卸任前一天由国务卿马歇尔连夜签署委任令(后人把这批法官成为“午夜法官”)。不过因为时间仓促和忙乱,有十七份委任令并没有被送出去(这其中就包括马伯里)。第二天杰弗逊上任,改朝换代,国务卿自然也由马歇尔换成了麦迪逊(注意,这个时候马歇尔就只是首席大法官了)。对于这些委任令,麦迪逊肯定是不能承认的:前朝的事儿,我管不着,对立党派的事儿,更别来找我。

马伯里这哥们左等右等也没等来委任令,虽说他是个富商,也不差钱,但是对这七品芝麻官还挺感兴趣。于是他坐不住了,问来问去知道是麦迪逊扣押了他的委任令之后,这哥们花大钱请了著名律师,一纸诉状把麦迪逊告上了联邦最高法院。受理的是谁呢?这就有意思了。是当时签发委任令的马歇尔。

这可热闹了,自己签发的委任令,现在出了问题要自己来判决。按照我们正常的思维来看,这么打脸的事儿,你麦迪逊让我没面子,我也不可能让你好看,况且《1789年司法条例》里明确说了:最高法院有权命令国务卿将委任令送达被委任人。但是,马歇尔知道,当时的最高法院连个像样的办公室都没有,就更别谈什么权威了,纵然判了麦迪逊败诉,他也不可能执行,而且还会就此结下党派之间的矛盾。

划重点了啊,最精彩的部分来了。马歇尔怎么判的呢,主要有两点:

1.马伯里确实有权得到这份委任令,但是你应该到地方法院告,最高法院不受理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2.《1789年司法条例》违反宪法,应当被取消。

这个判决结果体现了马歇尔的智慧:首先避免了党派之争,给了麦迪逊一个台阶下,马伯里当然可以再从地方法院诉起,只不过耗时太久,他便撤了诉。最重要的是,这是美国最高法院第一次宣布某个宪法之外的法律违宪,这就坐实了最高法院的一个基本权力:司法复审权(就是判断某法令是否违宪)。

马歇尔跳出了党派之争的狭隘格局,用“对自己开刀”的方式树立了宪法和最高法院的权威,从此筑牢了人民与恶法之间的第三道防火墙。因此,马歇尔被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评为影响美国的一百位人物第七名。二百年后的今天,在美国最高法院的院史博物馆中,唯有马歇尔大法官一人享有全身铜像的特殊待遇。在九位大法官专用餐厅的墙壁上,则并列悬挂着马伯里和麦迪逊二人的画像。

8 完结

至此,美国宪法的来龙去脉基本也算说清楚了。这部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距离我们很遥远的一部法律,其实跟我们的生活毫无关系,但是我们作为一个现代人,总能从这段历史中学到一点东西。

那些语文考试标准答案一样的结论我暂且不用,我只说说我的一点感受,就是当日后福豆长大,我开始和他谈论起这段历史,抑或是有朝一日我俩站在费城的这栋建筑前的时候,我会跟他分享什么。

首先是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我们如何用务实的态度去解决问题。我想告诉他,理想主义是有用的、必须的,但是光有理想主义是到不了理想的对岸的。理想主义者眼中通常都是美好的世界,但是他们不知道构建这样的世界是否有实际的基础。如同“百日维新”中的康有为一样,他天真地以为一套改良的制度就可以使帝国起死回生,他循着自己脑子中空想出来的一套虚无缥缈的理论,就幻想挽救帝国于水火之中,这不是理想主义,这是没脑子。反倒是李鸿章甚至袁世凯等人,虽然被后人扣上了卖国、封建的帽子,但是在当时的年代,他们反倒是非常务实的人。美国这些开国元勋所创造的宪法,纵然有瑕疵,但是有总比没有强,这种与英国人一脉相承的“小步快跑、日拱一卒”的精神,值得我们后人学习。

另外一个我想和福豆探讨的是,我们应该抱有一种怎样的历史观。我所接受的历史教育(当然以后他也会接受和我差不多的教育),都是公式化的,历史人物也都是脸谱化的,非黑即白。这样去看待历史,不仅极其枯燥,而且对人格的养成也毫无裨益。我们看待历史,不说要有悲天悯人的大情怀,至少也要有一定的格局和高度。所谓“格物致知”,能看到“好人”的坏,也能看到“坏人”的善,这样才能从历史的镜子中看清自己的卑微和渺小。

学历史其实没什么大用,除了让我们更加认识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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