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8 10:47:06|
已是连续12天第15次喝酒了,是的,15次,我没晕。因为没人规定一天之内只可喝一次酒的。
四川“范跑跑”,云南“躲猫猫”,上海“楼倒倒”是网上的戏谑。那喝酒则戏谑为“酒要要”吧。
人生是一个大染缸,白练入内则可染赤橙黄绿青蓝紫;人生是个大酒缸,置身其内则必学酒海浮沉,否则或被酒水溺亡或被酒浪掀置岸上,晒为鱼干。
领导检查、求人办事、同事家事、朋友请客······哪件事不该喝酒呀?更别说喝酒可以拉动内需提高税收贡献GDP云云。我非圣人,不可免俗。
酒场有大有小,高档包房、街头地摊;山珍海味、眼镜拼盘;达官显贵、贩夫走卒,只要有酒有饮者,即成酒场。
当然不记得人生第一次喝酒了,却记得第一次喝醉。中学将要毕业的寒假,在一同学家,十多名同学。只是喝,不知喝了多少。就是醉了,回学校宿舍睡觉。感觉很晕很快乐,无忧无虑的快乐。宿舍横七竖八躺着和我一样酒醉的人。
少年不识酒滋味!
再记得第二次醉,就是在远方求学三年级的冬天。心情突然极度差,就想喝酒买醉。记得是和两三位极要好的同学一起,寒风刀割的晚,学校大门不远的路口,当街卖着羊杂汤的夫妻地摊。大口大口喝酒,寒风不得近身。醉了,同学搀回宿舍,迷迷糊糊睡下,竟没有哭。今天还记得那酒的名字——一种便宜的烈性酒。
醉过方知酒浓!
社会是永远让书生意气走开的。某年的9月10日,于我的第一个教师节。大醉、酩酊,简直想把肠胃统统吐出却不能。漫漫人生路,且阻且长,这以后醉酒成了家常便饭,也就麻木不知其味了。见惯了酒场,见惯了酒情百态,也就见惯了世情百态,阅世事沧桑,尽在“酒要要”。
喜欢三朋四友一起,无拘无束,大口喝酒大口吃肉,酒局上吵得一塌糊涂,哪怕沉醉不知归路。醉卧酒场君莫笑,古来豪饮几人回。不留一个清醒人,真乃人生一大快事。
喜欢与生死之交相坐寂寥偏僻的街头酒肆对酌。或酤愁酒,倾诉苦闷,互道衷肠,因为家庭、工作、孩子、心情······或浅酌几杯,分享快乐,互通有无,因为家庭、工作、孩子、心情······在倾听与倾诉中水酒点滴霖霪,点滴霖霪。
喜欢和家人在某个节日纪念日,手烹小菜几碟,温一壶月光下酒,小儿膝前承欢,直至微醺迷离,尽享人间天伦。昨天的苦今日的甜明日的愿,荡在杯中品在口里咽进肚内。
也有风萧萧兮酒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者流。酒桌上的豪言壮语化作奈何桥下的流水消逝而去,又成为后来者的谈资。若你爱他,请给以酒;若你恨他,请给以酒。
不做刘伶不做杜康不做太白,只愿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做平淡无奇的人,只愿在世事艰辛里做一只快乐游泳的鱼。而这鱼,要置身于水要与蟹为伍要有藻的羁绊,还要防药的毒害饵的诱惑。
“喂,你好!”
“今天晚上啊——没安排,好,好,一定参加!”
胃在抗议心在后悔,嘴却不愿说谎,因为咱是个诚实的人。只好在12天的15次,再添一笔。
人生,“酒——要——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