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通知,懵了!显示“账号被永久封禁”,理由是用户投诉并经平台审核确认,涉嫌过度营销,骚扰用户,违反规范是《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4.8条规定-广告类内容。
违规内容是……直接点开“查看详情”,啥?!一张未知出处的截图,账号名称是“故人未绾”(是谁?),时间被打了马赛克,标题涉黄,图片不足200字信息,显示“内部业务3294050830”6次。
个人公众号是成长的烦恼123,内容是亲子日志,发布频率每周1次。上面的违规举报从何说起啊?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如有异议,可发起申诉。当即申诉。提示7天内回复。申诉限定200字以内,可提交申诉材料,简单做了word说明。
10年前从事网媒工作,一直谨记网络信息管理禁忌,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马首是瞻,尤其是办法的第十五条。踩红线,打擦边球,这类损人不利己的事绝不会做。
唯一可惜的是孩子们的成长日志。等等看吧。
共勉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