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开展。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心存“三敬畏”,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敬畏党纪,在政治上有“高度”,头脑清醒守红线。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心存敬畏之心,则不敢肆意妄为,因此能修养成美好的德行操守,反之则容易招致灾祸及身。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的团结统一。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提神醒脑”的一味良药,坚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悟,新旧《条例》对照学,把《条例》的学习融入日常,抓在日常,落在平常,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深刻领会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学出忠诚信仰、悟出使命担当、炼出本领素养。时刻警醒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按原则、规矩办事,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敬畏权力,在做人上有“净度”,树立正确权力观。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权力,是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时被赋予的一种影响力、控制力和支配力。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时,要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与所处的岗位皆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包含着党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是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的。权力绝不是“私有化”工具,而是一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现实中少数干部受功利主义、投机主义影响,往往是“眼里识得破、心里忍不过”,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围猎”动了“歪心思”,最终以身试法,身败名裂,“手中权”翻了“人生船”。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应充分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门“终身课”,唯有通过不断学习,锤炼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权力有清醒的认识,心存敬畏感,时刻绷紧思想“弦”,念好自我约束的“紧箍咒”,方能不忘初心“取真经”。
敬畏人民,在立场上有“硬度”,立场坚定守初心。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共产党是鱼,老百姓是水;水里可以没有鱼,鱼永远也离不开水。”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严明群众纪律有利于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敬畏人民是党性使然,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认真学习领悟《条例》中关于群众纪律的相关规定,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多到群众家里“坐一坐”、“问一问”、“聊一聊”,了解群众急难愁盼、感受群众所思所虑,把“办公桌”挪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干实事、谋幸福,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