颓朽红楼里不朽的冬青——我不谈冯小刚的《芳华》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我和两个朋友看完了冯小刚的《芳华》,我们仨——60后,70后,80后,同样在影院哭得稀里哗啦。60后边哭边问我:“你对这些还有印象吗?”我一边抹眼泪一边说:“没有。”没有印象,并不妨碍我的情感共鸣,而且这种共鸣在心里迂回环绕,沉寂了几个星期,我依然放不下《芳华》。

昨天,我又一气读完了严歌苓的原著《芳华》,发现小说全然不是煽情的笔调。作者以冷讽的语调分节给我们讲述了刘峰的故事、林丁丁的故事、何小曼(影片中改叫“何小萍”,可能是“萍”更能表现她如浮萍般漂泊无着的苦况吧!)的故事和讲述者萧穗子的故事,每节自成体系而又相互牵绊,有《水浒传》螺旋式上升的结构特色。

冷讽的语调激起的是思考,而不是眼泪。

 所以,今天,我不谈冯小刚展示给大家的《芳华》,我只想说说我读小说《芳华》的一点收获。 在严歌苓笔下的众多人物中,我最放不下的是刘峰。


01   圣人——被大家格式化的雷又锋

刘峰,山东人,从小在苦难里长大,在穷得光腚的县里,他为了谋生,在梆子剧团学翻跟头,凭着这个童子功,被成都军区文工团挑进来,成了文工团里的毯子功教员。

刘峰心灵手巧,木匠、铁匠、电工等活都拿手。文工团住在一座三层的腐朽的有颓塌危险的营地——红楼里,可是因为刘峰“把一座三层的危楼当成个巨大的裂缝鸡蛋一样小心捧着”,敲敲打打,修修补补,我们才能够在红楼无忧无虑地生活十多年。

因此,刘峰从一个不重要的人,借无数的不重要的修修补补,凑成了重要的人,而且重要到被大家推成了学雷锋标兵!


他整天地忙,以致于长号手高强叹道:“哎,怎么就累不死他?”高强用一声饱嗝似的低沉绵长的号音吹出了刘峰的名字,说他整个一“雷又锋”,于是雷又锋成了刘峰的诨号。

 “雷又锋”,又一个雷锋,刘峰在大家心中渐渐成了圣人,站在道德至善的圣坛上,供人们使唤,供人们消耗,供人们在内心里质疑。 人一旦沾上“圣”字,就有被格式化的尴尬。刘峰,就被大家格式化了。

红楼的墙龟裂了,红楼天花板的石灰脱落了,红楼有了耗子洞,红楼的门鼻儿坏了,红楼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要换了……这种种事情,当然是刘峰来做,因为刘峰是好人。 刘峰之好,好到了红楼的每一个空间,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时段,甚至是女洗手间的东西坏了,也会让刘峰去修理。

 刘峰之好,好得无条件、非功利,好得缺乏人性,最终好到让身边的我们内心里升起了小小的焦虑和邪恶——希望刘峰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有点人的臭德性。

刘峰,在大家心中被格式化的结果是,他只能有完美人格,而不能有藏污纳垢的“本能”和“自我”,他成了凡夫俗子中的“别类”,不再应该具有“发臭的人性”。

这种格式化,对刘峰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想,意味着你只能付出,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索取,否则你就辜负了“好人”的称号,辜负了“学雷锋标兵”的荣誉,哪怕是人的正常七情六欲也不能有!

刘峰站在圣坛,我看到的不是光芒四射的荣耀,而是多彩的生命色调的悄悄抽离。刘峰的生命,只剩下了红色,不容一点杂色的掺入。

刘峰,成了不该有人间烟火的雷又锋!

02     真人——令林丁丁恶心的刘峰

可刘峰,终究是人,他有人的臭德性,他的德性之臭在于,他有常人的爱,他爱上了林丁丁,而且爱得不声不响!

林丁丁是一个什么人?文工团的歌唱演员,上海姑娘,娇气柔弱,时不时胃气痛,时不时脚打满血泡,时不时头晕,在那样一个时代,这些都成为林丁丁被领导认同、被大家羡慕的优点——“轻伤不下火线”嘛!

这样一个林黛玉般身体的林丁丁,偏偏被好人刘峰藏在了心里。

刘峰把自己对林丁丁的爱藏了好几年,一直等到她从预备党员成功通过了考察。当有党员质疑林丁丁只是业务突出,只过分追求个人成功的时候,刘峰这个学雷锋标兵发话了,帮助林丁丁顺利渡过了入党难关。

 可是林丁丁不知道这些,即使知道她也不会买账。

 刘峰把自己对林丁丁的爱藏得很深,藏在了他为林丁丁宿舍的团友做的甜饼里。多少粮票才能换来的面粉和油,被刘峰细细地揉进了他深深的爱,吃得同宿舍的萧穗子、郝淑雯都误以为甜饼的主角应该是自己,直到后来她俩从外面回来,闻到宿舍里残存的甜饼的丝丝甜味,听到林丁丁言不由衷的搪塞之词,才恍然明白,刘峰不再是雷又锋,他从圣坛上终于走下来了。

可是林丁丁却不能领悟这份洋溢着甜味的深情,她的心思完全放在今天是戴一个中年医生送的摩凡陀古董金表还是戴一个年轻摄影干事送的上海表上。林丁丁看起来很天真,但是又掩不住上海女人的精明与世故。刘峰,其实根本不了解他心中的“女神”。

可是,在林丁丁成功入党的这一天,刘峰忽然就藏不住自己的感情了,在林丁丁面前露出了自己的“本能”与“自我”,这一露,就吓坏了林丁丁,也扭转了自己的人生命运。他由学雷锋的标兵一下成了耍流氓的痞子,被下放到伐木连去了。

“……怎么敢?!……”

 “他怎么敢?!”

 “他怎么敢爱我!”

 林丁丁的三个问句加感叹句,直击人心!

 “怎么敢”,一个“怎么”掷地有声,直接冲出了对“爱”的质疑。

 “他怎么敢?!”,一个“他”重重吐出,直接吐露了对刘峰的断然否定。

 “他怎么敢爱我”,一个“我”狠狠截住,直接截出了对爱的对象竟是自己的不可思议!

 毫无疑问,在林丁丁眼里,刘峰的表白,从头到尾、彻彻底底都错误得超越了常理!

咀嚼一番,真是意味深长!一层一层的“怎么敢”,意味着你刘峰就没有资格谈爱,更没有资格爱我,不是因为你出身不好,不是因为你长相没有特色,不是因为你身高海拔不高,而是因为你是雷又锋,你不能有人间的情欲!中年的离婚医生可以爱我,年轻的摄影干事也可以爱我,但是,你,不可以!

为什么刘峰就不可以爱林丁丁?三个“怎么敢”里其实还隐藏着一段让林丁丁屈辱的历史! 在那样一个保守的年代里,女孩行例假是一种羞于启齿的丑事,可偏偏林丁丁在跳舞踢腿的时候卫生带绷脱了束缚,飞到了刘峰的脚下。刘峰这个圣人偏偏看到了一个女孩子私密的丑事,这在林丁丁是挥不去的阴影、挽不回的耻辱。可如今,居然是这样一个窥到了自己生理秘密的刘峰表达了对自己的爱!她怎么可能把刘峰嘴里吐出的“爱”这个字眼理解成崇高而圣洁的感情?

 而在更多人眼里,刘峰这次对林丁丁的“触摸事件”终能暴露刘峰的“丑恶”,让他们可以和圣人在人性上平等了。

小说以萧穗子的心理剖白亮开了红楼各色人等心理阴暗的角落:

 “他干尽好事,占尽美德,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结果呢,他突然告诉你,他惦记你好多年了,一直没得手,现在可算得手了!……她感到惊怵,幻灭,恶心,辜负……”

“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的模范英雄标兵,一旦他身上出现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他的位置了!因此,刘峰已经成了一种别类!”

 “我们由于人性的局限,在心的黑暗潜流里,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假如是真实的,像表面表现的那样,那他就不是人。哪个女人会爱‘不是人’的人呢?”

“雷又锋怎么从画像上从大理石雕塑基座上下来了?还敢爱我?”

 于是,刘峰从被人们崇仰的道德高座上轰然倒塌,又成为了大家用唾沫批判的对象。 在那样一个以讲人坏话为正义的大时代里,连刘峰自己都对自己讲了最难听的坏话——他“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终于,他让自己臭得无以复加,臭得“招苍蝇”“生蛆”,这种臭解救了他,他不用再被公开批判了,他成功被下放了。

 刘峰的“真”瓦解了他的“圣”,可见,历史上的“圣”多少是有些失真的,“真”是属于自我的,而“圣”是别人塑造的,我们还是不要迷信那些“圣”才好!

 我忽然想起了最近跟学生一起读的《论语》,我们心中的孔子也被尊为“圣人”,事实上《论语》里的孔子喜怒哀乐一如常人,何“圣”之有?

03     凡人——潦倒穷愁的刘峰

刘峰被下放时,扔掉了所有的奖状奖品。 这种扔掉,让他摆脱了“圣人”的枷锁,他逃脱了被格式化的境遇,他能活出自我吗?


刘峰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某野战营的工兵营。他手臂的动脉血管被炸伤了,鲜血引来了一道道的红蚁群。在他生命走向垂危的时候,他被给前线补送给养的军车司机发现了。

 最近的医务所在哪?处于三岔路口的司机焦急地问他。已经不能说话的刘峰用嘴向左边动了动,等司机拼命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一路开去,却发现最终车子停的地方是前线而不是救命的医疗队。刘峰这一次在紧要关头选择的还是舍弃甚至泯灭自我。

他这是在一心求死,还是他道德本善的流露?连萧穗子都疑惑:

 “刘峰选择冒死帮驾驶员送给养弹药,是他高贵人格所致,还是想创造一个英雄故事?”

刘峰的“圣人”雕像,获得的从来不是来自大家本心真诚的崇仰!

面对风尘女小惠,刘峰送她书本,教她做人,给她钱让她参加技能培训以自新。

他倒卖盗版书籍,三轮车被查获,独臂的他啊,在生活的砂轮前被磨得尊严全无,当他拿到郝淑雯赠与的一万元的时候,他却把钱给了小惠。

他这是爱吗?显然不是,他的爱,在林丁丁身上终结了。

从凡人刘峰的付出,我们忽然悟到,他的善,其实就是一种“本能”,就是一种“自我”。这是他身上从未消失的圣光。但很多人把他的这种本能与自我格式化成了一种“超我”,从这种善出发,格式掉了他应有的真性情。至善与至情,从来不矛盾,但扭曲的时代把它们割裂开了!

郝淑雯说,好人没有好报。

刘峰得了肠癌,凡人刘峰遭遇的,是凡人的经历。没有英雄的光环,没有雷锋的荣誉,但他反而显得更加平静从容。定时去城里化疗,淡然面对病痛对生命的折磨。 他和何小曼走到了一起,却只是特殊的朋友关系,无关世俗的爱情与婚姻。

他和小曼有着某种相似的人生动荡。

刘峰从一个“学雷锋标兵”轰然坠落,成了一个令人唾弃的“真人”。小曼从一个被人取笑鄙弃的馊人,突然被推送成以瘦小身体咬牙背着伤员走了好几里路的英雄模范。

 两个人都坐上了人生的过山车,前者彻底在人生的急速跌落中挣脱枷锁,后者恍惚间在人生的急速上升中失去了精神的平衡。幸好,他俩最终都归于平静与从容。

04 时代?青春?人性?——刘峰的经历究竟折射出了什么?

作者没有把笔墨太多地指向那个时代,若隐若现的,在人物对话中,在心里独白中,告知了我们在刘峰的人生起伏中,所具有的时代因素。

 刘峰何以被大家推为学雷锋标兵?又何以会被大家集体批判?

小说在林丁丁入党的小风波里给我们道出了时代的推波助澜——

“那时候,在我们那伙人里,业务优秀并不给政治进步加分,往往还减分。本分的事做不好没关系,跳群舞溜个边,唱大合唱充个数,都毫不影响你入团入党,只要做忙够了本分之外的事,扫院子喂猪冲厕所,或者‘偷偷’把别人的衣服洗干净,‘偷偷’给别人的困难老家寄钱,做足这类本分外的事,你就别担心了,你自会出现在组织的视野里,在那视野里越来越近,最后成为特写,定格。”

何小曼常在服装组帮忙,小说这样来分析小曼的人生——

“她当兵四年,到此刻,对于‘进步’和‘向组织靠拢’的真谛彻底摸透,那就是对该你做的事马虎,对不该你做的事操劳……忙别人的工作,比如帮服装员补鞋补袜之类,就会捞到分外表扬。”

看到这里,我忽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种特色不是时代专属。记得有个同事,在普九检查的岁月里,曾经启发正在办黑板报的我,说这样办是没有效果的,要在周末点着蜡烛办才能被领导注意。我听了不经意地一笑。

果真,在另一次招生总结会中,领导表扬他,在下雨天泥泞道,提着鞋子走家串户,这种招生精神实在令人感动!后来,他一时腾贵,成了中层领导。想来,他告诉我的也该是人生悟得的真谛吧!可惜,我不是个好学生!

 刘峰的本分是什么?是毯子功教员,可是他忙的好事,却都与毯子功无关!就连毯子功,也是人家不愿做的累活,甚至是有悖于他翻跟头的活,但他都接受了。

所以,刘峰的“学雷锋标兵”在大家眼里是一种伪装,大家都希望在刘峰面前找到平等的感觉,既然自己高不了,就希望靠一个一直高的刘峰低下去来拔高自己。于是,刘峰从荣誉的高座轰然跌落,遭到了集体的迫害。

 郝淑雯在四十年后,喝下大半啤酒,说:

“我们当时怎么那么爱背叛别人?怎么不觉得背叛无耻,反而觉得正义?”

 “我们那时候可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

酒后吐真言,郝淑雯迷茫了,时代赋予她的“正义”,最终成为了多年后让她迷茫的“背叛”!正义与背叛,人生的两极啊!却经历了时代的鸿沟,成为了同一类群体的标签!刘峰被集体痛打的时候,在郝淑雯似的拥有芳华岁月的人心里,觉得“集体痛打个什么,人也好,狗也好,都是一种宣泄,也都是一种狂欢”。多么可悲的芳华年代!多么可悲的集体意识!

 作者也不无伤感地说“我们的孩提时代和青春时代都是讲人坏话的大时代。‘讲坏话’被大大地正义化,甚至荣耀化了。”这应该是对郝淑雯的困惑的一个明确的回答吧!

 刘峰命运的起起落落,仅仅是时代在做幕后推手吗?作者的重心显然不在这里。

 是青春的无知吗?小说三番几次地用“浑浑噩噩”来形容她们拥有的青春。芳华菲菲的年纪,却用了“浑浑噩噩”的定语!多么鲜明的落差!

可是,同样是青春,我们在小说中看到了两种走向的背叛:

当刘峰被集体批判的时候,连先前嘱咐林丁丁不能出卖刘峰的郝淑雯,也站出来在批判大会上发了言,一向被刘峰善待的人最终用背叛碾压了刘峰善良的圣光

 而一次毒热天排练舞蹈,男舞者都嫌弃何小曼浑身馊味不愿成为她的搭档,正在气氛紧张的时候,刘峰主动站出来,托举起了满身汗馊味的小曼。刘峰用对集体的背叛,坚守了自己一向待人之善。

可见,青春的懵懂并不能成为违背良心的行为的遁词,因为浑噩的对面,还有刘峰的善良的选择!

整本书谈及时代的地方不多,触及青春的浑浑噩噩的也不过几个形容词,而谈及人性的地方,却是大段大段,绝不吝惜笔墨。

是的,我们太容易把时代或青春作为借口,来搪塞自己人性的邪恶或丑陋了。刘峰和何小曼命运中的悲剧情节,难道仅仅是那个时代才有的吗?不是!难道仅仅是因为青春的幼稚吗?不是!可见,人性的劣根性,也是悲剧情节中不可绕过的梗!

萧穗子因“有思想意识问题”而被大家冷落,她也算一个“别类”吧!然而,她如何看待刘峰?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虽然我当时只有十六岁,偶尔也会有心理不光明的时候。后来果真出了‘触摸’事件,我的焦虑才释然。”

 “其实当时红楼里的每个人都跟我一样,从始至终对刘峰的好没有信服过。……我才发现不止我一个人暗暗伺候刘峰露馅儿,所有人都暗暗地伺候他露出人性的马脚。”

 “为什么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十几二十岁,芳华正盛的季节,却有着这样一种人性不光明的焦虑与期待,有这样集体迫害的可怕与可怜! 看到这里,谁又能说刘峰被集体批判,只是时代的左右呢?或只是青春的糊涂浑噩呢?

萧穗子以自我解剖和审视他人的眼光,为我们揭开了另一群可怕的推手——他们“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于是将迫害一个人格一直高尚的人作为增强自己的力量的台阶! 这种人性的阴暗与邪恶,难道没有在所有时代存活吗?

刘峰的矮小身高,不起眼的容貌,足以让他在时代的洪流中被淹没,因为刘峰的故事永远不是个例。但作者却从人群的洪流中随时可以把他钓出来,钓出来的刹那,我们忽然觉得他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人性深处的真相。

刘峰离开人世的时候,小曼铺天盖地地为他摆上了冬青,因为小曼第一次见到刘峰,就是他从红楼的冬青甬道过来。冬青,象征着生命与慈悲,成为红楼永不曾黯淡的善良,成为给予我们人性焦虑与期待的最含蓄的回答。

我们都有自己芳华正盛的时代,也都有自己人性焦虑的瞬间。从《芳华》的笔墨中,我们收获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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