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zī),《说文解字》“货也。从贝,次声。即夷切。”形声字,继续查“货,财也。”“财,人所宝也。”这样看来资的本义是钱财、物资的总称吧!贝在古代是货币所以和财货相关的字,形符都从贝,次是声旁,古人也根据声义同源的原则对次进行了分析,认为货物也要按贵贱分等级,所以资的声旁用次。资的字形基本没有变化,从小篆开始就是从贝从次,只有到了简化汉字形符贝有所简省。文中字义应该是供养、供给之意,在《辞海》第四条释文“供给;资助。如:以资参考。《战国策·秦策四》:‘王资臣万金。’”这是引申义,与赀字形相通用的唯一条释文“财物;费用”才符合本义。

父(fù),《说文解字》“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扶雨切。”会意字,再查“矩,规巨也。”父的本义指父亲。古文中矩和巨同源,本义是折尺类的工具,引申为规则、标准。父亲,就是家庭中的模范、标准。父的字形从甲骨文到金文、小篆都象一只手拿着工具的样子,至于手上拿了什么东西争议很多。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父乃斧之初字。石器时代,男子持石斧以事操作,故孳乳为父母之父。”认为手上拿的石斧,陈独秀认为“举斧以率耕”,罗振玉认为手上拿的是火把,古人刀耕火种这样都和生产相关;高鸿缙象手上把持着物品,是把的初文;也有人认为手上持棍子在教育儿子。隶书拉直笔划就很难看出手上抓着工具的意象了,楷书字形和隶书差不多。文中字义采用《辞海》第一条释文“父亲。《诗·小雅·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

事(shì),《说文解字》“职也。从史,之省声。锄史切。”形声字,接着查“职,记微也。”这样事字的本义在这里发生了分岐,有专家认为事的本义是职务、职事,也有人认为事的本义是记事,记录微妙的事务。从甲骨文来看史、吏、事同源,都是手拿笔和简牍的字形,应该是会意字,表示记事。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卜辞‘事’字从又持简书,执事之象也,与‘史’字同意。”我们都知道上古君王身边有左右史负责记事,所谓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也许分工未必那么精确,但是史者负责记事已经可以肯定,上古记事、办事、事务也许没有准确区分,后来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负责记事的史,负责办事的吏,以及被处理的事务分别有了专门的文字来区分,这应该是史事吏后来分化的原因吧!事的字形在小篆勉强还可以看出手中持有某物的象形,隶书拉直笔划后字形才确定了。文中字义应采用《辞海》第四条释文“侍奉;服事。《易·蛊》‘不事王侯。’《孟子·梁惠王下》‘事齐乎?事楚乎?’”

君(jūn),《说文解字》“尊也。从尹;发号,故从口。举云切。”会意字,接着查“尊,酒器也。”君字当然不能解释为酒器,尊和君声近韵同,所以许慎用尊字训君是声训,尊这里应该解释为尊贵、尊长。君字的本义是君王,一片地域的管理者,在这片地区他就是最尊贵的尊长。《尚书·大禹谟》“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甲骨文中尹字的字形是手执笔的象形,尹就是主管的意思,这个字形会意管理者是拿笔的人,不用干活。早期甲骨文尹就含有君的含义,后期的甲骨才分化出了带口部的君字,表示君就是发号施令的人。章炳麟《文始》“春秋君氏亦作尹氏。《荀子》‘君畴’,《新序》作‘尹畴’。则尹、君一字也。”小篆的君字还是可以看出手执笔的形状,隶书拉直笔划后就需要一点想象力了。总体来说字形变化不大。文中字义采用《辞海》第一条释文“古代各级据有土地的统治者的通称。《仪礼·丧服》:‘君,至尊也。’郑玄注:‘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后指君主制国家的元首。参见‘君主’。”
资父事君就是供养父亲侍奉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