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袜子皮皮》是一个美好的童话故事。瑞典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作品。我个人觉得,是一部好看的儿童文学作品。
小说的内容很简单,一句话以蔽之,就是讲了一个名字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这个小姑娘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两条辫子总是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像一个土豆,长满了雀斑。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却是黑的。她的鞋要比自己的脚大上一倍,原因竟是为了以后不用再买鞋……
看着就是个熊孩子的人设,可是,事实却不是。
我第一次看这个童话故事的时候,大概还是很年轻的时候,当然现在也不算老,我就非常喜欢皮皮这个小女孩儿。她天真可爱并且心地善良,更神奇的是,她力气非常非常大,故事里说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能和她相比,她能把一匹马甚至更重的东西举起来,光是脑补画面,就觉得很好玩是吧?她还见义勇为,当她的小伙伴杜米和阿妮卡遇到危险,被鲨鱼追赶的时候,她便奋不顾身地去营救他们,并且还恶狠狠地教训了鲨鱼一顿……
也许因为看书的时候年纪小,所以特别崇拜皮皮,甚至时时幻想,要是自己像她一样独立能干就好了。她一个人能够打理完所有的家务活儿,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能够自主独立地做出决定,而且她还是下厨小能手,会做许多食物,像甜饼,椒盐饼之类的东西。
不过我最最欣赏的,却是她的分享精神。她是一个很有钱的孩子,但是她用钱给自己买糖果的时候,必定也准备了其他小伙伴的份儿,所以小朋友们都很喜欢她,她就像孩子王一样。虽然喜欢撒谎,但是很快又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她不认为只有规规矩矩地坐在教室里才能学到东西,相反的,她觉得生活处处有学问。所以,就是大写的强悍。虽然她的年纪非常小,但是却十分勇敢,并且把许多事情都想得通透。在她眼中,世界是非常美好的,所以要用爱和温暖去拥抱它。
因此,即便是现在重新翻阅这本书,我还是被感动到了。
皮皮让我想起过去的自己,那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儿,眼神明亮,还天不怕地不怕,不论遇到什么挫折和困难,都不会灰心丧气,因为相信自己有能力解决所有问题。长大后,倒是畏手畏脚了许多,可能是见惯了所谓的人情冷暖,也看多了世态炎凉,所以不敢再冒险。这,也实在是一件需要深刻反省的事情。
之所以知道这个故事的存在,是因为看过这个故事的写作缘起。
据说《长袜子皮皮》的诞生,完全是因为:作者给患病的7岁女儿卡琳讲的故事。度娘说,大概是1941年的时候,林格伦七岁的女儿卡琳因肺炎住进了医院,身为母亲的她,自是时刻守在床边。而女儿每天晚上都要请妈妈为自己讲故事。某一天,林格伦实在不知道讲什么好了,就反问卡琳:“我讲什么好呢?”然后女儿就顺口回答了声:“讲长袜子皮皮。”
于是,故事里这个神奇的女孩儿皮皮就横空出世了。在这个女孩之前,你可以加上一系列的形容词:比如火红头发、力大无穷、好开玩笑、喜欢冒险、有着穿一只黑袜子、一只棕袜子的奇怪嗜好、有一个冗长奇怪的全名: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之类的等等。
总之,这个故事充满幽默感,让人开心。
因为是儿童文学,所以,文风尽显童真。也许有一部分人不喜欢,毕竟整个故事看起来,好像蛮幼稚的,再则,因为是译著,所以很难把原文那种俏皮可爱的味道出色地表达出来。当然,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看原文,再或者,和小朋友一起看,效果也会不错。请你相信,当你用孩子的眼睛去看周遭一切的时候,你会发现,世界真的很简单,也很美好。
我想,这也是童话故事存在的一个重要价值。告诉孩子和成年人,只有心里充满爱地去拥抱生活,生活才会回馈你同样的深情。
祝好,我是可乐!为你安利好书和好的故事!愿你快乐!
Ps:小情话剧场:
——如果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我想……
——你想怎样?
——我想,和你一起活着,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