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社区出了一期学雷锋的活动,大家相继说着,自己有过哪些助人为乐的事件。我当然理解,这没有炫耀自己行为的成分,如果以旁观者的身份去思考:如果没有雷锋这个人的存在,我们知道要无私奉献,乐于助人吗?
不记得曾经在哪里看到过,有个作者写的,在坐车时想要给老弱病残者让座,并不是自己有多高尚。不过是想着,如果上来的老人是自己的亲人,希望也能有人像自己一样,在拥挤的车厢中,愿意让出座位。
感觉像是被击中靶心,我想,这才是助人为乐背后真实的原因吧。
在樊登读书会中,樊登老师讲《非暴力沟通》中一书也举到个例子,当你看到有老人站你身边,但是你却不想让座。于是你闭上眼睛装睡,和身边的人一样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然而,你心里的两个小人却在打架了,一个说不行, 你得起来让座,如果是你的亲人遇到这种情况,你肯定也希望能有人站起来;另一个说,不要啊,还有那么远的路程,车厢又那么拥挤,实在不想太累了。
你本来还想利用这段上班路程闭目养神一下,结果两个小人吵得不可开交,把你搞得疲惫不堪。当你最终决定给老人让座时,却发现他已经下车了。而你,也已经心力交瘁。
仿佛觉得这就是我的真实写照啊!上班期间,等了十几分钟,好不容易等来一趟空车,抢到座位。结果屁股还没坐热,上来一个孕妇,挺着的大肚子,刚好对着自己的脸。试图和旁人一样装作没看见,继续闭目养神。
但是,在座位上如坐针毡,受不了内心的煎熬,只好站起来让座。在站起来的那一刻,感觉自己被对方救赎了。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满满地负罪感瞬间烟消云散。
所以说,帮助别人,看似是在给予对方帮助,其实真正帮助到的是自己。不然怎么会有助人助己之说呢?
当然,这种想法也只是针对个人而言,毕竟,对于有些人来说,不向别人伸出援助之手是理所当然的事。
于是,我又听到一个说法,那就是带着目的性地去帮助别人。虽然,看起来很功利,但是这样会让受施者感觉到平等。在《职场三十六计》的课程中,杨萃先老师说到,我帮助自己的保姆,逆袭成为雅思老师,并不是因为自己有多么地喜欢助人。而是觉得如果将这套方法适用在她身上成功了,那是不是意味着也可以同样适用于其他人身上?
弱者才需要帮助,然而,每个人都不喜欢别人将自己当做弱者。于是,在给予帮助时,就不用站在高高在上的角度上,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完全可以大方地说,我之所以给你提供帮助,并不是见你可怜,而不过是为了达成自己的某种目标。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是共赢的,互不相欠。
我不否认,存在着真心觉得助人为乐,不寻求任何回报的人。只不过,现在的社会都要求得学雷锋精神,无私奉献。如果有偿给予帮助,在很多人看来似乎就是件很俗的事情了。所以,很多人就将自己伪装成,真心觉得助人是件快乐的事的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如果,伪装是件很累的事情,那就在心里说服自己心安。付出本来就是比收获更快乐的事情啊,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