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
特征是scala当中的接口。但是提供更加强大和灵活的功能。
一个类或者另一个特征可以混入特征从而可以使用其中的成员函数和变量。但不同于继承,这种混入是无副作用的。理论上来说,混入的特征应该是和被混入的类成正交关系。
包含抽象方法的trait并不需要声明为抽象类型,无需在trait关键字之前添加abstact关键字。但是那些包含一个或多个未定义方法的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类。
一个有趣的特性是:可以只为一个实例混入一个trait。
val button = new Button("click me") with Subject[Button] {
override def click(): Unit = {
super.click()
notifyObservers(this)
}
}
特征是可堆砌的,类似A extends B with C with D
.同时,混入的优先级从左到右递增。与ES6最新的Object.assign()语法类似。右边的trait被叠在最上面。
只有在满足下面条件时,我们才在trait中定义某方法之前添加abstract关键字:该方法调用了super对象的另一个方法并且该方法在父类中尚未定义具体的实现方法。
trait不允许有主构造函数,因此也只能扩展那些包含了无参主构造函数的类。但是每次创建使用trait的实例时,特整体都会被执行,因此我们可以在特征体中初始化字段,方法和类。 但是不要在trait中声明那些无法在初始化时指定合适默认值的具体字段,如果需要请使用抽象字段。
选择trait还是类?
trait是scala实现混入的方法,它适用于大多数的“辅助”行为。类似设计模式中的组合,而类则类似设计模式中的继承。
良好的面向对象设计需要遵循下列通用原则:一旦完成构造过程,该实例便应该一直处于某种已知的合法状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