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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最初的几年里,小妹妹终于成功了。
她带着其他兄弟姐妹放弃继承的声明书,打了官司。
毕竟这房子的脉络是清晰的,1950年代的产证还在,她顺利地要回了房子。那时候房子便宜啊,两层三间,不过16万左右。她要到了,租给别人。陪她一起打官司的兄弟,她也多少给了一点钱。
事情似乎完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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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转眼过了十年,慢慢进入21世纪房价最风光的头几年,同时,拆迁开始了。
江南的拆迁,一向是一个比较大蛋糕。
蛋糕大了,麻烦来了。曾经放弃继承的,开始不想放弃了。
小妹妹当时要到的房子,产证上只有小妹妹的名字,她当然顺利拿到了上百万的款项。
但其中四个兄弟姐妹不乐意了,打官司,说这钱给小妹妹是不对的,应该五人平分。
平分也好,谁单独全拿也好,都可以啊~~~你们自己商量好呗?
但商量不好,谈不拢,各种闹。。。。
后来呢?
没办法,上面最终的结论是:当时的声明书没有公证,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小妹妹的上百万要追回,同时按照五人平分,给兄弟姐妹每个发个四十万。
五人平分时,基本都领了,但其中有个大姐很有骨气,就是不领。她的意思是:她全要,其他人不该拿。
哈哈。
结束了吗?还没有。明天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