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借书的女孩儿有一头微卷的长发。额头光洁,迷人的眼睛黑白分明。
我沉默的站在她身旁,手指拂过一本本书,忍不住侧过头小声叫她。
“薇花......”
“程薇花。”
我认识她整整十年,这最好的十年全部拿来爱她。知道她爱笑少语,知道她不爱甜食,知道她喜欢棉布裙子,知道她大病一场刚刚出院。
初见时她在树荫下读书,鼻翼上的汗珠晶莹剔透。她看了多久的书,我就看了多久的她。有点想不明白,瘦巴巴的黄毛丫头,怎么就那么好看呢。于是忍不住捡了小石子扔她。
程薇花长了一张柔和的面庞,连不笑的时候也格外温柔。她抬头瞪我的表情着实无辜,大眼睛像会说话,我突然就紧张的不行,结结巴巴道歉:“对对对不起...”
她没理我,继续低头看书。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她衣服上打下小小斑斓,我好像看见了田野里一株静谧的花。
所以说喜欢这种事,能说清楚就不是喜欢了。说不清的才叫爱。
程薇花向来不喜欢说话,每天晚自习后我陪她走的夜路,多数也是沉默的。总是她背着书包走在前面,我推着自行车跟在后边。彼此不说话。
其实我是有很多话想对她说,只不过每每到了嘴边就说不出口了。只好在心里叹一叹气,悄悄看着她一蹦一跳的马尾。
最后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也不过是----“到了。”“嗯,再见。”然后我就转身回家,自行车骑得飞快。我能听见风呼呼的声音,想起她扬起笑意时唇边顿显的梨涡,就觉得很快乐。
偶尔程薇花会小声背一首诗,文绉绉的我一句也听不懂,只是午夜梦醒,却总能想起。她也讲过国际无组织医生,讲他们在最危险的地方救人。说这些话的时候她似乎褪去一点平时的羞涩,眼睛亮晶晶的宛如星辰。
我嗯了几声,没有多说话。我没那么伟大,我就只想守护你。
一天一天过去,岁月无声。我慢慢融入到程薇花的生活,了解她所有喜欢的,知道她所有禁忌的,就像习惯一样,存在于她身旁。
其实最初我没少告白,写情书送玫瑰,所有追女生的把戏,一样也没有少。
只是我到底还是没有走进她心里。
从看见她眼睛里的坚持,从她放学绕开前门自己离开,我就知道我这一生,无论如何,我只能是她程薇花的好朋友。
可就算是当朋友,我也不想从她身边离开。于是死皮赖脸依然跟着她,她不让我提书包,我就把手插在兜里,假装潇洒的吹口哨。
没有什么比能看见她笑更让我开心了。她的笑容总能让我想起春天,天暖风清。
高中就这样慢慢过去。墙上的日历越撕越薄,桌上的试卷越堆越多。我桌子上的书倒了好几次,原因是我全部把它们堆在一边,我要在上课的时候从另一边看程薇花。
她每天都在低着头做题,再也没有时间看课外书。有太阳的时候,我连她脖颈上的细小绒毛也能看的一清二楚,桃子一样,很可爱。
程薇花所有的志愿都报在北京,我也一样。就算没有在同一所大学,能在同一座城市,在瓦蓝天空下一同呼吸,我就已经觉得很好了。
大学的四年我没有太过频繁的去找她。我知道她生活的很好,不像以前那么内向,有了新的朋友,有很多男生追,也爱上一个人。她还是爱看书,也还是爱笑,笑起来嘴角两个小小的梨涡。
我去图书馆找过她两次,像初见一样,她看书,我看她。恍恍惚惚,才发现已经喜欢了她这么这么久。
她喜欢的那个男人有一张冷峻的脸。头发理的极短,眼眸像看不透的深海。我理解一个人爱一个人的眼神,像程薇花,看向他的目光藏不住爱意。
而他不是。他更像是寻找救赎的一点点怜惜。
比起难过,我更多的是心疼。心疼她为爱做了多少,却总有一天会受伤害。
那之后的两年,程薇花跟着他去了很多城市。我留在了北京。
她也会抽时间发短信给我,告诉我哪里的日出最好看,哪里的花儿最娇艳。
我从来没想过,她会有一天这么狼狈的出现,酒盅碰撞,眼角带伤。也从来不知道,程薇花酒量这么好。
“好了。”我抓住她纤细的手腕,像安抚一只受伤的小兽,“别想以前的事了......我带你去爬山吧。”
她沉默的看着我,过了很久才低说,“好。”
之后的之后,我只能记住滚落的山石,以及铺天盖地袭来的剧烈疼痛...
“薇花......”
“程薇花。”时间调到现在。她读书的侧脸依然美好。
我早该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她也不会听见我的声音。
我只想吻一吻你的额头,我只想摸一摸你的发梢。
我无法守你度此生,你也无需记得我。
余生慢慢长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