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澳洲抢电视遥控器,像是一种饭后娱乐。面包和牛奶自从经历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期,现在已经是如胶似漆的关系了。
以前的我们,喜欢坐在沙发上,看它们俩扭打成一团。
现在,看戏的成了它们。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比力气是输定了,但我也非等闲之辈。
电视机如愿响起走秀的开场乐……
看澳洲生闷气的模样特别好玩。
但是他并不会真的生气,因为五分钟过后,我的手里就多了一盘切好的水果。
认识他,或许是我这辈子最难得的幸运。
那时候我刚搬来这里,住了不到一个月。对面那户嚷嚷着要搬走了。
房东说,有个年轻人会搬进来。
三年后的现在,这个年轻人就坐我旁边,被迫和我一起看时装走秀。
第一次见到新邻居,是在露台。
习惯性一到日落就会在那里待上一会儿,而那天,听到了陌生的吉他伴奏。
条件性地开始寻找声音源,
然后看到了他。
后来有了正面接触,然而并不算友好。
面包每次都会趁我不注意偷偷溜出去。
正忙着手头未完结的工作,门铃响了。
开门那一刻,有点惊讶,而对方显得风轻云淡:“你好,那只叫面包的狗是你家的吗?”(上个月新给面包配的狗牌,绝对想不到是这种用途)
我:“对,我的狗。”……
那一次,面包闯了祸。(失去了一个星期可以吃到小骨头型狗粮的权利,还被我罚在露台面壁思过了几天。后来没敢再私自跑出去野了。)邻居的猫被它追着跑,后来还弄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