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适用税率:29%
两者区分:成立地点、实管机构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到,均作)
=①收入总额-②不征税收入-③免税收入-④各项扣除-⑤以前年度亏损
①收入总额: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②不征税收入:国家的钱不用征
③扣除标准:三项经费→a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薪总额的14%部分,准予扣除),b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薪总金额2%部分,准予扣除),c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薪总金额8%部分,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c比较→公益性捐赠(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结转3年内),广告业务宣传费(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自2016.1.1-2020.12.31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烟酒)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的一律不得扣除】
④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财产保险照全部费用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人身保险按当年全部保险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
⑤弥补亏损: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①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直线法。
当月增加下月提,当月减少下月不提。
②无形资产折旧计算:直线法。
当月增加当月摊,当月减少当月不摊。
③资产损失: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注意:国内算国内,国外算国外。
①减免税:基本生活类+远洋捕捞
②减半征收: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③三免三减半: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1笔收入纳税年度起,第1-3年免征,第4-6减半征收。
④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
工业企业:纳税额<100万,从业人数<100人,资产总额<3000万→113
其他企业:纳税额<100万,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额<1000万→181
企业在2018.1.1-2020.12.31期间新购进(包括自建)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500万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