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战钢锯岭》是梅尔吉普森执导的一部历史战争片。这部戏关乎信仰,关乎历史,关乎国家,关乎战争,也关乎情感。整部电影血肉横飞的战争场面占了好大戏份,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男主角戴斯蒙面对各种选择时,坚持做自己的态度。
一、大胆地做自己
道斯第一次见到多萝西时,他被多萝西的美深深吸引了,不由自主进来献血,盯着多萝西痴痴地笑。面对多萝西的提问、质疑,他坦然,泰然,不羞躁,不逃避。
第一天献血后,他又来了找多萝西,而且以收回血为名直接表白。虽然为了表白台词他准备了一晚上。
他敢爱,也敢表达爱。他就是这样一个单纯率真的人。不掩饰,不做作。
和多萝西在一起,他像很多毛燥的小伙子,他渴望亲吻挚爱的姑娘。他就那么毛燥地在大街上猝不及防地做了,多萝西又爱又急跳了起来。
多萝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惊喜,才打了道斯一耳光。他没读很多书,乡下来也没见很多世面,吸引多萝西的,就是这种真实和不卑不亢。
大胆地做自己。不去尝试,你怎么知道没有幸福?
二、坚持地做自己
道斯坚守自己的信仰,绝不杀戮,因此拒绝碰枪。
与其说是一种信仰,不如说是他的一个原则,底线。其实每个人都原本有自己做人做事的原则和底线的,只是在各种威胁面前磨掉了。
他知道自己是什么人,自己要坚持什么,除了绝不杀戮,还有不吃肉。战争的间隙,他宁肯饿着也不愿意打开罐头。
即使在钢锯岭悬崖下,他利用每一点时间碎片读他的《圣经》,从不曾停止或放弃。
不管别人如何引导,又如何胁迫,都无济于事。信仰使他有了刀枪不入的盾牌。
三、痛苦地做自己
为了做自己,他要比别人承受更多的屈辱、痛苦。
从拒绝握枪那一刻起,当众的辱骂鼓励,上司的集体责罚,以及由此引来半夜的集体痛打,按理说,他该身心俱疲,心力交瘁,伤痕累累。
痛苦之后,他依然倔强地站起来坚持自己的信仰,原谅别人。他本可以坦坦荡荡说出伤害他的人,却表示没人打自己。明显的谎言,却赢得了更多感激和尊重。
他的痛苦远没结束。一个又一个的刁难纷至沓来。这样的“做自己”,违抗了上级命令,战场上不允许,军事法则不允许。
他被理直气壮地罚关禁闭,思过,准备认罪,结婚也不被允许。
那是多么令人绝望!如果不认罪,便要到军事法庭审判。后果可能就是蹲监狱,或者更严重。
他坚持做自己,却不得不面对那么多挑衅,痛苦得无以抉择。
若不是那一战的老爸带着功勋,他的命运,也就因为坚持“做自己”而全然改变。
四、艰难地做自己
其实,上面已经讲了他想做回自己,面对怎样的屈辱和痛苦。然而,有句话我还是记得:
那个神经病,还在上面。
他手无寸铁,在枪林弹雨、炮火连天中救起一个又一个伤员,用绳结的方式,把他们一个个送到安全的地方。
他是个神经病,怪胎。
神经病道斯坚持做这样的自己,即使被别人怒斥嘲讽,逼迫到无以回应,他尊重领导者,但他仍发出自己的声音:
I can't.
声音不大,语速很难,然而却是不容改变的。就像上司的不容置疑。
他需要周六休息。他不能拿枪。
上司骂他跟大家不一样。没有人像他这样,参军不拿枪。
他说:我从没有说我和别人一样。我就是我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我深深佩服他的勇气,正是这样的勇气,让他身处艰难,依然做着内心要的自己。
“再救一个,让我再救一个。”
他一次次拖着疲累的身体在死人堆里寻找伤兵,面对敌人的刺刀,机灵地躲避,却从未被吓退。
他做的很艰难,很艰难,但是,救更多人是他的使命,他的信仰告诉他,必须这样。
据说,他孤身一人救了75个伤员。
这需要怎样的坚韧和毅力?
但这就是他,他本质就这样。悬崖下来,他关心的是伤兵怎么有的不见了。然后,他继续守在角落读《圣经》。
信仰对于坚定做自己的人而言,是一种底线和力量,而对于其他人却可以什么都不算。
因此,我以为,信仰不是电影最深刻的主题。
我们的人生中又有多少回做自己呢?面对上级的命令,你违抗过几回?面对他人的无理,你坚守过几回?面对生活的艰难,你保留了多少?
我们总说,被磨平了锐角,被磨掉了锋芒,其实没什么能磨了我们,唯一起作用的,是我们的坚持,我们能否始终如一地做自己,而不是屈从于各种所谓的“现实”。
我们敬仰道斯,只是因为现实太缺乏道斯这样有坚持、有原则,傻傻地固守自我的人。
和别人不一样又如何?我就是我,不一样的我,不一样的精彩。若没有这个独特的我,世界便不再五彩缤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