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看到一则新闻,杭州某地一个女孩被狗咬,不幸去世。看到这条新闻,我和老公的第一反应是:告诉自己的孩子,走在上学的路上,如果看见狗,离他远远的,如果被狗抓伤,第一时间告诉父母。
其实,最近一直想写一篇关于小区养狗的文章。在我居住的小区,说实话,养狗的家庭真的不少。说明现在家庭的生活水平真的提高不少,养活人都捉襟见肘的话,谁还有闲钱去养狗,是吧?毕竟狗粮不比人吃的便宜。小区的物业,也明确贴出养狗遛狗必须遵循的准则,大致有两点: 1、养狗必须有养狗证 2、遛狗必须牵绳。
有没有办理养狗证,我无从知晓,但是遛狗,我忍不住得吐槽吐槽。首先,白天或是晚上散步时,被遛的狗中,起码有七成是没有牵绳的。这些狗的主人,不是在聚精会神地捧着手机,就是欢天喜地地在聊着天。各类犬种,有的个头小巧,有的体型庞大,有的呆萌可爱,有的性情暴躁,有的绕着主人地脚脖转圈,有的则随意嬉玩挑衅。例如,我就见到一只白毛个头都不大地小狗,一见到小区里活动的两只野猫,叫嚷呼啸着就立马冲上去,要决斗的架势。俗语说,猫狗有仇嘛,算是见着了。又例如,一家的大狗,跟另一家的小黑狗,一见面就眼红脖子粗的要干架。它们因何原因,我倒无法解释。这些动物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作为人的我,只能避而远之,不去招惹,谁知道它们决斗的时候误伤了我咋办?问题来了,这几家狗的主人,都从来不拴狗绳,任由活动。有时,走着,走着,一只狗不知为啥,对你有了兴趣,凑上来想干嘛的不知道,我便很害怕的避让。狗的主人有说法了,素质好的,会微笑着安慰我:“没事的,它不咬人。”你咋知道,它不会一返常态,试试咬人的感觉?万一被咬,即使有您痛快买单,我遭受的痛,耽搁的时间,身心留下的创伤,谁来弥补?素质不好的,倒来劲了,冷冷地说:“它不会咬人,你走你的就是。”天啊,倒是我的不是,我多此一举,喜欢多想。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一条规定,如果不能有效的执行,你定它干嘛?遛狗必须牵绳的规定,有效地执行起来,方显规定的存在价值,否则,立它干嘛?如果人人都守着一份责任,守着一份不给别人添麻烦的良知,新闻里因狗去世的女孩,就还天真快乐的活着。一条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去,我心感伤,不知养狗不牵绳的主人您了?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