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律所的专线电话接待一位客户,他第一个问题就问':他是消费者,我们律所是否接受风险代理。我回答他,每个律师事务所都做风险代理业务,但是,我的问问有管案情的具体情况。于是,电话法律咨询开始。
问:说说具体情况。
答:我买了九千多块钱的奶片送人,结果发现奶片的质量有问题,主要是配方不符合规定。
问:你的职业是生产奶片的吗?
答:我好几年没回老家,买这些东西送给村里的人。
因为我之前的职业是工商局, 又是负责监督检查的,职业习惯,也判断他是职业打假人。
问:你买东西有发票吗?
答:有正规发票。
于是,我说你带资料来律师事务所吧。
果然,这个人准备的资料堪称专业人士,下午一点半,这个人到律所办理了委托代理合同和委托书,还提供了本人的身份证明。被委托的律师说,马主任,你眼睛真厉害,这人啥都齐全……。
对于普通消费者,如果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最终会按照十倍的价款要求食品经营者赔偿。但是,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原告是职业打假人,法院只会判决赔偿原告等值的货款,其他诉讼请求不会支持。但是,法院会把这个案件转移给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处理。理由如下:
职业打假人和消费者为了生活需要而使用商品的目的不同。前者系以索赔为目的进行的购买商品等活动,购买商品是其索赔中的一个环节,其行为整体具有营利性,属于变相的经营行为。职业打假人在案件中不属于消费者,他要求十倍赔偿的请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法院一定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