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地方,现在看不到了,然它的光影,它的气味,它的朦胧模样,不时闪晃在你的记忆里,片片段段,每一片每一段往往相距极远,竟又全是你人生的宝藏,令你每一次飘落居停,皆感满盈愉悦,但又微微的怅惘。——舒国治
再读这段文字,我能想到的这样一种地方,一个是永存于童年记忆里的家乡,一个就是新疆。
依稀记得离开新疆的时候心情是急切的,干燥的气候,还有那繁重作业与开门考压在身上的压力,无时无刻不在逼着我要回泉州。种种缘故,以至于我离开新疆的时候带着一丝窃喜。我以为像我这样已经习惯离开的人,不会对一个地方过于眷恋。可偏偏,却如余震一般,那无尽的思念在我离开之后的一段时间铺天盖地地袭来,无处躲避。回到家里看到窗外那熟悉的绚烂的落日,那恍若蛇蝎美人艳唇般的晚霞,我下意识地回想起那广阔无垠的平原上久久不散的余晖。我不晓得为什么,恍若中了毒一般,总是能因为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回忆起新疆的种种,就像我的灵魂有那么一部分已经留在了那儿,再也回不来。
看《他知道风从哪个方向来》的时候,小说里分明描绘的是青海,是可可西里,可我的思绪却飘到了可可托海和塞里木湖。小说里的女主最开始是住在高原的小木屋里,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在可可托海附近的那个也是小木屋的旅馆,那澄澈的蓝天与空气,那一大早醒来让人想绕着群山跑一圈的兴奋,那明媚的阳光在流淌的河水上散落的闪亮,这些片段,像是记录在相机里一样清晰地涌现在眼前。我还记得我那个时候看着流淌的河水在想,不知道秋天树叶黄了的时候会是怎么样,应该会是绝美的吧!
虽说路上阿姨一直在念叨“北冰洋的最后一滴眼泪”让我忍不住想笑,可是塞里木湖的确是我最常忆起的那个地方。我还记得阳光冲破云层照亮草原,湖水的色彩在光影变幻下表现出无与伦比的层次,湛蓝水蓝豌豆蓝几乎穷尽所有的蓝色。还有那四周的高山,冷杉勾勒出别样的棱角,山脚那不知名的白色野花在风中轻轻摇摆,一小簇一小簇地分散开来。那砭骨的寒气,弥漫着的味道,简陋的毡房,似乎都还无比鲜明地储存在我的记忆深处。某一夜看中国新歌声,有一个学员说自己来自塞里木湖,我对他的好感一下子就莫名提升。大概,我的内心还眷恋着那个地方,还不舍得离开。我有时也想,那里春天繁花盛开是什么样子,秋天绿草枯黄是什么样子,冬天白雪皑皑又是什么样子,在那里做一棵小花小草想必也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吧。
最近时常有一种念头,便是以后要攒钱在新疆买一套房子。新疆的确是个好地方,好山好水好人儿。我记得我去魔鬼城的时候,看到那些被风化的石头和干裂的土地,我就感觉应该要有一个绝世的美人从那里走出来。而在阿勒泰山区生活对我这种比较脆弱的人而言不太适合,但市区的生活也挺美妙。天暗得很晚,而且很慢。在家里头一晃而过的日落可以在这里看得清清楚楚,逛一圈滨河公园,两三个小时,像是看了一场名为霞光的电影。天黑后,在路边买杯酸奶,看当地人跳着别有味道的新疆舞,站在那儿只是看,也不舍得离开。晚风很凉快,不像南方还带着暑气。舞看累了,便回家睡觉。第二天醒来,太阳依旧明亮。
我觉得,至少我觉得,新疆是个研究学问的好地方。恰好的气候,还有那两个小时的时差,风情的差异,能给人带去一番全新的洗礼,让人们迸发出别样的灵感。而那里又少有内地的吵闹与浮华,是一个清静的所在。去过新疆的人大多都会对那儿产生迷恋,诸如王蒙,我也是。这是一种无关乡愁的迷恋,你知道你不会把那里当作第二故乡,因为那个地方早已在你的心里扎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