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身边都应该有一个保险经纪人

保险这个东西很奇怪,当你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时:

可能会这样

也可能会那样

但更多的是会这样

当你意识到想买保险的时候,第一时间会想到找谁?毫无疑问应该是做保险的亲朋好友,而他们当中绝大多数都是保险代理人。

“根据保监会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保险代理人规模已经达到806.94万人。”

那会有多少人在买保险之前是知道有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两种角色存在的?很少,甚至大多数人买完保险都不知道。

为什么我们需要知道保险经纪人这种角色呢?因为有大大的好处!让你不会被坑!

我们来先看看保险法对于两者的定义: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将保险代理人定义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这里所指的保险代理人特指保险行业从事营销工作的个人,也称为保险营销员。中国现有保险代理人队伍,在整个行业的人事制度基本采用的是“代理制”——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的职员,他们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保险代理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保险法,不受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既然不是保险公司员工,也就不能享受保险人的任何福利和津贴,收入由佣金构成,完全依赖业务提成,保险代理人在领取佣金时还需要缴纳营业税。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也就是说,保险代理人是为保险公司代理业务,所提供的服务仅限于本公司的保险产品,从而说也只能从有限角度去为客户考虑整个的保险配置方案。而保险经纪人虽然就职于保险经纪公司,但可以接触到几乎市面上所有的保险产品,从而也更加能基于投保人的利益出发,为投保人提供客观中立而且全面的保险方案配置服务。

另外,从法律上承担的责任来看,保险代理人保险人的代表,其代理行为视为保险人的行为,保险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保险经纪人则是投保人的代表,其疏忽、过失等行为给保险人及投保人造成的损失,应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最后,有个观点大家可以探讨下:

“保险经纪人既然是中介,肯定赚取了保险公司的佣金,那还不如直接去找保险公司,理赔还方便。”

我说下我的看法:

1、只要是卖保险的,赚钱都是要靠佣金的,找保险公司也是对接到保险代理人,佣金一样不会少;

2、市面上有成千上万种保险产品,单单靠一家公司的产品不太可能配置出最客观中立和最具性价比的保险方案;

3、各家保险公司的营销策略是不同的,有的通过保险代理人直接推广,也有很多通过保险经纪人平台进行推广(也就是所谓不知名的保险公司);

4、关于理赔,你是希望由代表自己利益的客观中立第三方专业的保险经纪人来协助服务你,还是通过代表保险公司利益的保险代理人来服务,自己判断吧;

5、买保险最根本最重要的还是得适合自己。不管是保险代理人还是保险经纪人,只要他们是真真正正从你的角度去分析去考虑而配置出来的方案就行;

6、保险通用原则参考:

1)先保大人再保小孩,因为大人有了保障小孩才有保障;

2)保险姓保,先充分利用好杠杆来规避未知风险,别一开始就想着追求收益率。

做保险业务:

不是用话术套路

不是送礼搞定你

不是像个无头苍蝇样缠着

少些套路,多些专业,让每个人都能买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保险。                                                                                                                   ——所有保险从业者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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