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安排,进行兵役登记。但是,近年来,适龄却不进行兵役登记的现象仍旧比较普遍,依法自觉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的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
实际上,很多人并不了解什么是兵役登记,认为我没有当兵的意愿,就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兵役登记是一项强制性规定,是对符合服兵役年龄的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兵役工作制度,目的是掌握适龄公民数质量及分布情况,摸清适龄公民的政治、身体和文化状况,依法确定应征、免征、缓征、不得征集等结论,并从中选定预征对象,为年度征兵工作做好准备。
每年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需要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信息、打印登记表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普通高校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兵役登记站或高校征兵工作站进行现场确认和核验。
逃避或拒绝兵役登记的公民,既影响正常参军,还将受到行政处罚。我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
兵役登记,并非我国独有,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在进行,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符合国情,相对宽松。还有很多国家实行强制兵役制度,新加坡 、韩国 、朝鲜 、柬埔寨、伊朗 、土耳其 、希腊 等国,适龄男青年身体合格都要服兵役;以色列和古巴不分男女全部服役,也就是全民皆兵。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18岁是男孩女孩的成人期,兵役登记是男孩专属的成人礼,是义务更是责任,父母们在祝福孩子成人的同时,一定要提醒并陪伴孩子做好兵役登记,要让男孩子明白,他们有报效祖国的责任,要时刻准备,在国家需要时挺身而出,决战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