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很久,也不知道怎么开头。
其实我挺不愿意把自己现在做的事情叫做“创业”的,天桥上摆地摊放个二维码的是“互联网创业”,“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也是创业(呸呸呸,真不吉利)。当然,“比天桥摆地摊的强一点”这种自信我还是有的,有正规的营业执照,有正规的办公地点,正规纳税,客户都是正规的zf部门,也有……那么几个员工,再不济,比所谓“皮包公司”要强一点。
听人说,大多数的初创公司,活不过“三年”这个槛,以前我觉得是个笑话,现在我依然把这句话当成笑话听,却是流着眼泪听的,毕竟,我连三年这个槛还没摸到。
我非常非常后悔当初的决定,然而杨德昌的《一一》再次给了我鼓励,NJ说的“就算重新来一次也不会有什么不一样”,与其自怨自艾,倒不如好好总结一下,让下次栽跟头的时候不再那么疼。
未经营过企业的人和经营过企业的人脑回路是不一样的,这是我的亲身经历。
刚一毕业时,我便找工作上班,当时对于工作的认识真是幼稚地可爱,认为工作的第一要义是“有趣”,什么工作环境啊,公司地段啊也是排位靠前的考虑因素,至于什么行业前景、薪酬水平、晋升空间不屑一顾。
naive!
时至如今,我算是明白一点,工作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所谓的生活,哪里来的什么“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有趣”又是谁定义的呢?我自己。
如果一定要我说这件事情,我就说我是卖婴幼儿配方奶粉的~
这个宏阔无比的市场上的大多数交易行为都是很简单的单程线性行为:卖家——买家,在这个概念中,买家=商品的使用者。而随着商业行为的越来越复杂,出现了卖家——买家——使用者这种模式,使用者≠买家,比如买奶粉的妈妈不会自己喝,而是给自己宝宝喝。
我的模式是这样的:卖家——买家——买家——……——买家——使用者。
对,我是倒鸡毛的。
这种模式当然不新鲜,但对我来说太新鲜了。我一直以来几乎是处于这条经济链的最底层,很少自己决策买什么东西,连我上大学时的包包都是我妈替我买的。后来上了班,有了一点决策权了,不过也是“买家=使用者”这个层次而已。现如今,直接把我推到了这个链条的中间部分,要我处理“上有卖家,下有买家”的情况,还要我管理手下的几个人。这大概已经是伏笔之一了。
要知道,我以前做的最大的官,还只是大学班里的班长啊!
除此之外,对于行业的不了解,对于政策的变动,我是一点功课都没做过,呆头呆脑地就进来了。所以我当时为什么要跨进这个门呢?
鬼迷心窍!
其实“是什么”和“为什么”这两个问题都不是我想记录下来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接下来的“怎么做”,具体来说,就是“怎么做法人”和“怎么做人”。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