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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1:
一家企业不给上保险,每月只给200保险补助,这样违法吗?
律师解答1:
您好,企业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同时企业的这种行为,损害了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的法定义务,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所以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或者规避缴纳义务,企业以每月200元保险补助的方式代替缴纳保险费用,既违法,同时也不能免除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您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劳动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由相关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您可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据此,您有权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多少以您在单位工作年限乘以您的月工资为标准。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您!
法律咨询2:
本人于2017年8月31日提出离职申请,本应于10月31日正式离职,但因老板挽留并承诺工作到2018年1月底离职会给我发年终奖,中间老板也数次挽留,本人皆因离职意愿强烈而婉拒,老板却以我拒绝参加年会和与室友(公司宿舍)一起提出离职为借口,拒绝发放年终奖,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2:
你好,根据你提出的问题,如果老板与你口头达成协议,承诺一定会发放年终奖。建议你将口头协议固定下来,作为证据,证明老板曾经口头承诺过你一定会发放年终奖给你,并且老板承诺过你在2018年1月离职后一定会发放具体金额的年终奖给你。那么如果证据充足,老板需向你发放年终奖金。如果老板仍旧拒绝向你发放年终奖金,你可以带上你收集的相关证据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起诉,以便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目前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年终奖金发放的强制规定。因此,关于年终奖金具体发放多少、是否发放,需要根据企业效益情况,也要根据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绩效制度而定。如果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未对年终奖进行明确约定,而且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也没有对于年终奖的发放进行明确规定,那么企业可以不发放年终奖金。因此不是每个企业年底一定都要发年终奖的。
但是如果你们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中对年终奖金有明确约定,或者企业内部相关制度中对年终奖金发放有明确约定的,那么年终奖金作为员工奖金的一部分,是员工薪酬所得,属于企业应该发放的范畴。
法律咨询3:
本人化工厂打工中毒,当时工厂负责人说治疗好了给予补偿,没有给医疗费,本人贷款治疗好后,工厂互相推卸责任,不给任何补偿,本人生活拮据,无奈提出法院裁决,而工厂不提供证据,要任何证据都不给,本人只有医院医疗证明及票据。
律师解答3:
你好!建议你优先考虑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你也可在收集证据后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我国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根据该条例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你在化工厂打工中毒,属于工伤,正常情况下,工厂应当按程序为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从你的情况来看,工厂之所以拖延赔偿,很可能是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不缴纳工伤保险是违法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不但要补缴,而且还需缴纳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将处以罚款。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该条例的规定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考虑到个人维权成本问题以及搜集证据难度(你需要提供证明你与工厂劳动关系、在工厂遭受工伤、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医疗费单据等材料),建议你优先考虑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你的问题。你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要求该局调查核实并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4:
请问工厂老板不给结工资怎么办?说好今天给我,但我今天上午问他有没有工资给我的时候他就出口骂我,言语难听、恶劣,还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甚至还扬言要弄死我。这样的老板我是第一次见,我一个人在这边有点害怕,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有通话录音和视频为证。
律师解答4:
您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只要工作时间一月已满,但是还没有发工资的就属于拖欠工资,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可以提起诉讼。
当然,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3、向工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您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另外,您还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咨询5:
我公司于2015年6月停产,2018年3月31日电话通知去公司签解除劳动协议,并公示一年一个月的赔偿金进行赔偿,这个无异议,请问在停产期公司该不该给我们发放基本工资(生活费)?
律师解答5:
您好,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的规定,如果不是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的,并且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那么用人单位是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关于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这个要按照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通常情况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因此,按照工作的月份计算您的工作。如果工作不到一个月,通常是按照,约定工资除以一个工资支付周的天数,然后以这个结果乘以您的工作天数,就是您不到一个月的工资。
在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情况下,如果您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您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没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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