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上了隔壁的一个妹子。她好可爱,齐肩的短发,笑起来像新垣结衣一样好看。
我不敢关注她,因为都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每天翻看她的微博看看她今天开心了还是生气了,我很满足。
天气越来越冷,偷偷跟着她的时候,听见她说,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貂了,你看我身上这件貂皮大衣好看吗?
她的朋友说了什么我没听到,但是,远远的,我觉得很美,高贵的貂皮和优雅的她,很配。
圣诞节我跟踪她假装在路上和她偶遇,和她聊天,请她到我家里坐一坐。我给她倒了一杯甜酒,好让身子暖和起来,安眠药不一会儿就发挥了作用,她已经在沙发上睡倒了。
我不想破坏她身体完整的美感,也许从前胸划剖开来会比较好,可以直接做成一件衣服,手脚可以做成手套袜子。
专家说,今年是30年来最冷的冬天,可是我却感到身体热得快要燃烧。
果然,把喜欢的人穿在身上,才是最温暖最舒服的。你看我,身上的人皮大衣好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