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是村里来的,走出乡村,城里定居,渐渐有了自己的小确幸,变成了四邻八舍口中有出息的人!
有一段时间,我对乡村是十分反感的,因为它粗鄙、破旧、衰落,留在村里意味着没有本事,我想方设法抹掉乡村留在身上的任何一点痕迹,就像不屑地扔掉一件件破旧的衣服。
乡村养育了我,土地养育了我,但他们是村里的啊!我脱光了身子,扔掉了土里土气,换上了西装革履,满口标准的普通话,想要迅速、快乐、毫无挂念地融入这座灯火辉煌的城市。
可是,后来才发现,尽管我那么背叛,那么自私,那么虚伪,但我还是忘不掉乡村。
你能忘记自己的父母么,你能忽略几十年的记忆么,你能把前半生吃进胃里的、土地产出的粮食都吐出来么?
乡村的一切早就长成了我的骨和肉,乡土的气息早就充斥着我的每一滴血,尽管我不愿意承认,却是不可争辩的事实。
对待刷碗的态度就是这样一个存在。
我从村里来,典型的凤凰男!父母为了要个男娃,前后生了四个孩子,我就是最小的那个男娃子。
小时候,爹娘是绝对不让我碰锅碗瓢盆的。“男主内,女主外”,在村子里,都是娘们洗洗涮涮带孩子,拾掇家里!爷们是出去扛铁锨、拉大车的劳动力,就连吃饭,也是有等级的,娘们做好饭以后,第一碗给爷们,毕恭毕敬地端到桌子上,等吃完第一碗饭,手一推,啐一口,娘们就该去盛饭了!
娘们早就瞅着呢,等着呢!爷们快要吃完的时候,赶紧放下筷子,立马接过碗来。
这种场景在村子里的每家每户不断重复上演,没有人问为什么,这是好几代人,乃至十几代人传下来的,我们把它叫做规矩!
那时候村里没有别的出路,唯有土里刨食儿,一个连吃饭问题都解决不了的人家,又何谈什么诗和远方,村里人所做的一切全都是怎么能够填满那个似乎永远填不满的肚皮!
刷碗是女人的专利,也是被注定的命运!
小时候,我只要一去刷碗或者摸擀面杖,就会被爹娘厉声斥责,这不是男孩子应该干的活儿!男孩子干这个意味着没有出息,男孩子需要做的除了好好读书,就是天天放野马,打架撒泼,乃至偷鸡摸狗也被天经地义地认为是脑子好使的象征。
男孩子所做的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应当!